信阳消息(记者 黄慧 通讯员 王训练)近日,市工商局工业城分局执法人员成功调解两起有关汽车消费方面的纠纷,为消费者挽回了经济损失。

市民龚先生反映,他在今年年初与辖区某汽车4S店签订了购车合同并按照规定支付了定金。后来由于该4S店未能够在规定的时间内交付车辆,龚先生按照约定与该4S店解除了购车合同,并要求退还所支付的定金。但该4S店以主管人员不在、需要进行研究等种种理由进行推脱,拒不退还龚先生缴纳的定金。

市民张先生反映,近期他在开自己私家车到县里办事的途中,车辆出现了故障、不能行驶。于是他便电话联系销售该车的4S店,但该店的工作人员态度很不好,并且在他等了六七个小时之后该店的维修人员才到现场将车拖回。在维修的过程中,更换了一个配件,就要收费5000元。张先生认为汽车出现故障是汽车质量问题,虽说已经过了质量保证期,销售方仍然应该无偿予以维修。即使需要收取费用,更换一个小的配件,也不能要这么贵,让人难以接受。

市工商局工业城分局执法人员了解到龚先生、张先生的情况后,很快与这两家4S店的负责人进行了联系,经过耐心细致、依法依规的调解,龚先生顺利要回了购车的定金3000元,张先生在支付1000元维修费后使车辆得到了维修。龚先生、张先生对工业城分局的调解结果很满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