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战犯相乐圭二侵华罪行自供13日发布,自供中提到,其于1937年4月起至1945年9月3日止,通过射杀、刺杀、斩首、烧死、摔死、饿死、瘐死(坐监狱而死)等手段,共杀害中国人831名,强奸中国妇女人数合计为34名。   

据相乐圭二1954年11月笔供,他1916年出生在日本福岛县。1937年4月驻扎伪满洲国三江县。1938年7月起任步兵少尉小队长、中尉中队长、警备队长、代理大队长、大队长等职。日本投降后,投阎锡山部,任少将参谋长、团长等职。1949年4月被俘。

重要罪行有:

1938年7月27日,奉大队长“要好好地斩杀”之命,参与对八路军俘虏的斩杀行动。“我就用军刀砍死了其中的40岁左右像个农民的人1名”。

1938年10月26日,由南宫县向新河县进攻之际,“我用军刀砍下了在凹地里隐藏的1名住民的手臂”。

1940年5月,在神池县,“射杀便衣民兵3名”,“在八角堡南门外枪杀了中队从大严备镇附近逮捕来的民兵2名”。

1940年7月,在朱家川一带抓捕了12名住民审问拷打,后“以刺刀刺杀了8名,射杀了4名”。另外,还“逮捕了行宫 附近住民约70名左右,于行宫 东边约1000米地方,把其中30余名用土埋其半身,以机关枪扫射,全部把他们杀害了”。另本部的和泉军医中尉和条田卫生军曹共同将1名八路军休养所中1名重病员“作为活人解剖手段把其杀害了”。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