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3日开始,国家档案局网站开始公布45名日本战犯的侵华罪行自供,每天公布一人,分45天完成。第一天公布的战犯是铃木启久。他供称自己杀害了5000多名中国军民,还曾经引诱妇女做慰安妇、命令士兵散布霍乱菌、将孕妇剖腹、制造无人区等罪行。

日本侵华战犯自供罪行

“我杀害五千多名中国人”

“1942年10月,对滦县潘家戴庄1280名农民采取了枪杀、刺杀、斩杀及活埋等野蛮办法进行了集体屠杀,并烧毁了全村800户的房屋。”这是3日公布的第一名日本侵华战犯铃木启久的一条自供。

“我的罪行比起诉书中还多”

根据国家档案局网站提供的摘要,铃木称“在侵略中国期间”,“只我个人的记忆即杀害了5470名中国人民,烧毁和破坏中国人民的房屋18229户,其实际数字很(可)能还多”。

3日,中央档案馆副馆长李明华在国新办的发布会上介绍,从整体的笔供内容来看,这些日本战犯在中国犯下的罪行主要有:策划、推行侵略政策、制造细菌武器、施放毒气、进行人体活体试验、屠杀掠夺资财、毁灭城镇、强征慰安妇、强奸妇女、驱逐和平居民等违反国际准则和人道主义原则的种种罪行。

“很多罪行令人发指,甚至可以说是兽行。”李明华表示,在1956年6月、7月审判这些战犯的时候,所有的被告在审判的最后陈述中都承认他的全部起诉事实。

铃木启久:我杀害五千多中国人

铃木称“在侵略中国期间”,“只我个人的记忆即杀害了5470名中国人民,烧毁和破坏中国人民的房屋18229户,其实际数字很可能还多”。

以下为他任侵华日军步兵第六十七联队长时期的部分罪行笔供实录:

(1) 1940年8月下旬,我参加了南京附近的作战,占领了一处村庄,对百余名军人进行攻击并对其杀害了约二十人,损毁了约一百户中国人民的房屋。另外我命令在另一村庄烧掉了约二百户中国人民的房屋。

(2)1940年9月我参加了师团长熊谷中将实施的宣城作战,在宣城西方约四十公里附近发现约有五十名抗日的国民党旁系军逃避在房屋内,我即命令第一大队长南田少佐以毒瓦斯将其全部惨杀了。

(3)1940年9月下旬我命令离当涂东方约四十公里驻在高淳的中队反攻抗日红枪会团,中队即杀害了二十名红枪会员。

(4)1941年1月-2月我临时配属到第十一军第十七师团,在第十七师团长平林中将的指挥下我参加了军司令官团部中将指导的汉口北方遂平、泌阳附近的作战。在此作战中我于一月下旬在驻马店西侧,围攻了约一百名占据在村庄的抗日国民党旁系军,将其杀害二十人,烧掉了两户中国人民的房屋。其次在遂平南方我切断了千余名抗日国民党旁系军的后方,由前方包围并杀害了六百人。

(5) 1941年4月我参加了第十五步兵团长赤鹿少将在襄安盛家桥附近实施的侵略战争,在襄安围攻了防卫边境的抗日国民党军,并将其杀害了十人。掠夺了轻机枪两挺,在盛家桥附近,我首先让第一大队长角田少佐从侧面攻击抗日国民党军,我再亲自指挥联队主力和第一大队结合起来将其回歼,但因抗日国民党军大部分都撤退,只攻击了一部分并杀害了二十人,掠夺了迫击炮两门。在此作战中掠夺了中国人民的家畜,家禽数百只。

(6) 五月下旬我在巢县东方和该县附近行军时,对约有300名的红枪会团进行了攻击并杀害了四十人。

(7) 我在巢县命令副官堀尾少佐设置慰安所并诱拐了二十名中国妇女及朝鲜妇女做慰安妇。

回国后投身“反战和平”

1963年,73岁的铃木启久被提前释放。当有日本记者问他回国之后想做什么的时候,铃木启久回答说:“反战和平,一定要反战和平。”铃木启久之后加入了著名的“中归联”。

回国后的铃木启久用三四年的时间完成了《117师团长的回想》等两部回忆录,叙述了日本军被八路军打败的过程。他的文章曾经多次出现在“中归联”主持编撰的书中,如2002年“中归联”编撰出版的《侵略——在华日本战犯的告白》一书中就再度收录铃木的《无住地带》,讲述日本军“三光政策”造成“无人区”的暴行。据《难忘的岁月——中日记者见证的两国关系》一书介绍,这一文章在日本引起很大反响。

除此之外,归国后的铃木比较低调。回国将近20年后,铃木启久于1982年在故乡福岛去世。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