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河新蔡至洪河口航运工程环境影响评价信息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洪河航运开发建设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要

项目名称:洪河新蔡至洪河口航运工程

项目概要:洪河新蔡至洪河口航运工程自新蔡县郊张庙桥至入淮河口,航道总长81.95km,按Ⅳ级航道标准。本项目总投资为159588.23万元,主要包括航道工程、桥梁工程、船闸工程和港口工程四部分。

二、建设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南省交通运输厅航务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87165929

邮政编码:450016

通讯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农业东路100号

三、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名称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南京国环环境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戴工

联系电话:025-85287216

传 真:025-85287259

子邮箱:35464615@qq.com

通讯地址:江苏省南京市蒋王庙街8号 邮政编码:210042

四、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和主要工作内容

1.评价单位接受委托,进行前期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方案进行初步分析,确定评价工作思路和评价工作重点,同时进行第一次信息公开;

2.在进一步现场踏勘和搜集资料的基础上,进行环境质量现状监测与评价、工程分析、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污染防治措施分析与评价,同时进行第二次公示,编制报告书简本,广泛征求项目建设区域公众对本项目及环评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最终编制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提交环保管理部门审查。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1.征求意见范围:项目附近可能受到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2.主要事项:(1)您对该航运工程的认识程度如何?是否同意该航道工程的建设?如不同意请说明原因;(2)您对当地的环境状况是否满意?对目前的环境状况有何看法?(3)您认为本项目建设可能存在哪些环境问题?您最关注哪些方面的影响?(4)您对本项目环境保护工作有何意见、建议和要求?(5)您认为本项目对区域社会经济的影响是什么?(6)您对该项目建设的态度如何?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众可自本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通过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来函、来电、传真、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