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胡 伟)近日,信阳市平桥区消协成功调解一起消费纠纷,投诉人谭某不但得到购买的设备,还领到了农机购买补贴。
2014年5月20日,信阳市平桥区消费者协会接到四川省富顺县某薯业有限公司法人代表谭某投诉,其于两年前在信阳某薯业有限公司购买的机器设备至今未收到货,并向消协工作人员提供了详细的购货发票。接到投诉后,平桥区消协立即开展调查,经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谭某经人介绍于2011年10月25日以4500元现金形式在信阳某薯业有限公司订购了一套用于起垄、施肥、挖薯的机器设备,其提供的购货发票通过税务部门也证实真实有效。
随后消协工作人员来到信阳某薯业有限公司了解情况,经调查得知谭某确于两年前在该公司订购一台机器设备,但当时谭某表示他的项目还没完工暂时不发货,公司就按谭某要求没有发货,后来公司又与谭某联系,他表示当时家庭出了一些事情货过一段时间再发,再后来谭某手机换号公司无法联系谭某,因此未发货。
经调查人员深入了解两年前订购的机器设备已停产,现在的机器是更新换代产品,质量得到了提升,功能得到了加强,价格也比两年前的旧版本高出1700元。
随后消协工作人员到农机局等相关单位了解情况,得知国家新出台有农机购买补贴政策,购买6200元的机器能获得国家补贴3200元,消协也向四川省富顺县农机局证实了补贴情况。
在消协的调解下,双方达成协议:谭某补款1700元,信阳某薯业有限公司立即交付新款设备。平桥区消协还积极跟踪联系相关部门解决了补贴款问题。在近期回访中,谭某表示设备已收到,补贴款也已领到,感谢平桥区消协为他节省了钱,要到了好设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