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印发《关于在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的通知》,要求基层党组织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开好专题组织生活会并做好民主评议党员工作,确保广大党员经受一次严格的党内生活锻炼,受到一次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通知》指出,要认真组织学习,组织广大党员进一步学习党章,学习中央关于开展教育实践活动有关要求,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实践活动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让广大党员搞清楚党员的条件和标准,搞清楚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的目的和方法,切实增强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通知》强调,要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书记与支部委员、与每名党员都要谈心,支部委员要相互谈心,党员彼此之间也要谈心。

《通知》指出,要撰写简要对照检查材料,列出问题清单。

《通知》要求,设支委会的党支部要召开支委会,班子每名成员都要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通知》强调,要召开党员大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设支委会的党支部,首先由党支部书记通报支部班子对照检查情况;不设支委会的党支部,党支部书记先作对照检查发言,听取党员批评意见。之后,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通知》要求,要加强组织领导和督察指导。各省(区、市)党委和有关部门单位党组(党委)要制定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推动。各级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市县乡党委要把握政策、靠前指导,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出偏差。党员领导干部要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专题组织生活会。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