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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中央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每亩地各种补贴已经超过100元,而当初所定每亩190元的承包费却一直没提高。原先没有承包的农户自然提出异议,要求把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而几十家承包户岂肯轻易退让,矛盾因此产生。年复一年,干部换了几茬儿,也没能把问题解决。每到种地时,村里空气就很紧张,一方要强种,一方要阻挠,村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矛盾对抗,后来发展到集体上访,从县里一直到北京,最终走向法律诉讼。
庭长征求闫胜义的意见。闫胜义说:“群众的事情不能不管,案件再难也得办,就由我来办吧。”
闫胜义和庭里同志进村调查,发现问题比原来想象的还要严重。他们还没进村,就有人放风:法官已经被包地户买通了,官司根本打不赢!还有人在私下里鼓动,意图把事情闹得更加混乱。更多的群众则是不愿面对法官,不敢道出实情。
办案人员对案件处理有三种意见:一是按照《土地承包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将案件驳回,不予受理;二是按照掌握的情况硬判,走一步说一步;三是通过做大量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三种意见,第三种最难,而闫胜义坚持的是第三种意见。
3个多月过去了,闫胜义他们没少看冷脸、听冷言、吃闭门羹。
他和同志们约定:“再难,要把这件事情处理好,给群众一个交代!”
情况基本摸清了。凭借多年处置这类问题的经验,闫胜义认为必须借助更大的力量来促成问题的解决。他和庭长一起向院领导汇报,建议县委成立了综合工作小组,以法院为主体,纪检、公安、乡镇等配合,联合开展工作。
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了,群众的信心也明显增强了。这时,闫胜义发现自己朋友的一名亲属是承包户,在村里地位和威望比较高。在朋友的帮助下,闫胜义首先找这一户做工作,使他首先答应把承包地交回村集体。坚冰自此开始融化。闫胜义和同事们趁热打铁,一户户地做工作,说法理,谈人情,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承包地全部上交到了村委会。法庭紧接着又指导村委会通过拍卖方式将收回的土地向外发租,租金向全体村民平均发放,平均每户每年获得了几百元的地租收入。一起20多年的土地遗留问题终于在这里画上了句号。
闫胜义认为,法官就是要断案、解决问题的,所以不该“怕事”。越怕,事越难;越拖,事更难;解决了,它就不再难!他常说,想想当年焦书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咱还有啥难可怕,有啥可为难的呢?
“群众的事情要办彻底”
陈铁军是个搞建筑的农民工。2013年麦收时节,正是家中用钱的时候,但连续几个月工钱拿不到手,他于是和其他农民工一起把包工头起诉到了法庭。法律关系简单,判决结案容易,但闫胜义想的是,陈铁军等人如果拿不到欠薪,结案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知道被告虽然是包工头,但问题的症结是工程甲方拖欠工程款。他和包工头一起找到工程甲方。他说:“眼下正收麦,农民急用钱。咱们都是农民出身,要理解农民看着麦子焦在地里的心情啊!不管你们和包工头中间有多少扯不清的事,这个节骨眼儿上都得做些让步,先把欠民工的钱支付了再说,这也算你们对农民的一种回报。”掏心掏肺的话打动了在场的人们。甲方同意拿出一部分款支付农民工工资。闫胜义亲眼看着农民工一个一个把钱领到手,高高兴兴走出大门,他才放心。
“闫法官同一般法官不一样!”走南闯北做生意的李勇这样评价闫胜义,“一般法官想的主要是办案,闫法官想的不光是办案,更重要的是办事,为群众办事。”李勇说这话,自有他的道理——
10多年前,刚踏上生意场的李勇与朋友合伙开办一个板材厂,半年后和朋友闹崩了。双方都觉得吃了亏。李勇认为朋友应该再给他5000元,头脑一热就将朋友告上了法庭。开庭时双方都傻了眼:两人拿出来的流水账差不多,谁也不能证明谁吃亏占便宜。打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清,法官可以不管。可要把账彻底理清楚,当事人要找会计师事务所,还要资产评估、审计,花费不在小数,对双方来说都很不值得。为了处理好这一案件,闫胜义把双方的账本都要了去,好言央求一位有经验的会计师,免费把双方的每一笔账理得清清楚楚,并且给两个人讲得清清楚楚。案结了,李勇和朋友的心结也解开了。李勇向人夸闫胜义:这样实打实地给老百姓办事,不就是当年咱焦书记的作风吗?
2007年7月,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大接访活动,要求各级法院对所有不稳定因素进行逐案排查。兰考县法院为此要求每个审判人员把办过的案件梳理一遍,存在信访因素的每周五登记上报,不准漏报、瞒报。两个月过去了,全院只有闫胜义一个人连续8次上报都是零。主管副院长张建民心里不踏实,专门找闫胜义谈话,闫胜义只说四个字:“真的没有。”张建民激他:“你这么肯定,敢不敢写个保证书?”闫胜义说:“敢!”当即写了份保证书。事后证明,闫胜义所报不虚。
当年10月,兰考县法院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要求每名审判人员上报两份当年的案件判决书参评,闫胜义一份没报。院里觉得奇怪,一调查,发现闫胜义当年一共办了65起案件,大部分调解,一部分撤诉,确实没有一起判决的。到当年的年底,闫胜义共审结案件98件,判决的只有3件。
闫胜义认为,基层法官是党的基层干部、基层社会工作者,要更多考虑社会和谐。他承办案件追求的是案结、事了、人和。27年间,他办理的案件,调撤率在85%以上,真正以判决结案的不到15%。
后记
采访中,闫胜义和我们常在一起无拘无束地闲聊。闲聊最能表达一个人的内心。我们留心记下了他的几段话,摘出来,以飨读者——
“有一首诗说的是人们退着插秧,退着退着,面前成了一片秧田。意思是人要知道退,才能得到想要的。很多人说我这也不争,那也不争,其实我想要的,就是像焦书记那样为群众办事。27年的2600多起案件就是我得到的秧田。”
“焦裕禄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这实际上是告诉人们,要忘掉自己,想着群众。忘掉自己,很重要的就是忘掉个人的名和利,忘掉这些,活得就轻松自然。想着群众,就是要想着群众的忧和愁——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打官司。别人看来是鸡毛蒜皮,对他却是天大的事,他可能一辈子就打这一次官司——替群众分忧解愁,群众高兴,自己也高兴。”
“法官是神圣的职业。法官如果都不公正了,群众还会信谁?原告、被告是利益的相关方,如果偏袒一方,必然损害另一方。我不是不给亲戚朋友帮忙,因为这种帮忙看起来是在办好事,其实对另一方就是在办坏事,这是坏良心啊!”
“我认为法官和医生很相似。医生是解除人身体上的病痛,法官是解除人思想上的烦恼痛苦;医生每看好一个病,就是做了一件好事,法官每化解一起纠纷、调处一起矛盾,同样是做了一件好事,心中的充实和喜悦是一般人难以体会的。”
“幸福与不幸福,要看你和谁比,看用哪面镜子去照。践行焦裕禄精神,看起来都是在奉献自己为别人好,其实按我理解,它也给自己带来了好。都说现在的世界是喧嚣浮躁的,但你如果有焦裕禄精神作滋养,你能常拿焦书记这面镜子照自己,你肯定会感到内心的宁静和充实,你的幸福指数会很高。”
(据《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