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6月10日,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在河南调研期间,专程来到兰考县人民法院东坝头法庭看望慰问基层一线法官。在同法庭副庭长闫胜义交谈时他说,闫胜义同志扎根基层法庭27年,坚持司法为民,努力化解矛盾纠纷,体现了亲民爱民、无私奉献的焦裕禄精神,广大法官都要向他学习。
时光回溯——1987年仲夏。苍松翠柏中的焦裕禄烈士陵园。
河南省司法学校闫胜义和他的一名同学,在焦裕禄塑像前久久伫立,又在纪念馆徘徊。他们面临毕业,有可能到省司法厅直属单位工作,今天路过焦陵,却陷入对未来人生新的思考。良久,闫胜义轻声但很坚决地说:“我想好了,毕业后哪儿也不去了,就回兰考!”同学说:“你回来我也回来!”闫胜义说:“焦书记是外乡人,为兰考都累死了!咱土生土长的兰考人,还能嫌弃家乡吗?”“对,我也这样想!”两个从小听着焦书记故事长大的年轻人激情满怀,一拍即合……
一晃27年过去了。当年这一幕,至今仍深印在两人心头。闫胜义曾以诗铭志:仲夏焦陵再忆君,耳濡目染感触深。自此立下为民志,且把君心比我心。
“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
闫胜义他们是兰考县法院历史上第一批科班出身的法官。当年刚进院的时候,领导问他们愿意到哪些部门去,闫胜义要求“到离群众最近的地方去!”领导很惊奇,说:“乡镇法庭离群众最近,那里正缺人,但条件相对艰苦,你愿去吗?”“愿去!”闫胜义回答很坚定。就这样,他被分配到了爪营法庭,之后又分别在张君墓法庭和南彰法庭工作。这两个乡都很偏远,张君墓是两省三县结合部,南彰是两省四县结合部,工作难度可想而知,但他在这两个地方一干就是19年。直到2008年春天,闫胜义被调到东坝头法庭任副庭长。东坝头是当年焦裕禄带领兰考人民战风沙、治盐碱、除内涝的主战场,闫胜义触景生情,说的第一句话是:“离焦书记更近了!”
27年来,他有3次回城的机会,但每次都主动放弃了!
1994年,院党组有意调他回刚成立不久的法院研究室担任副主任。他却说:“我更愿搞具体业务,面对面实打实地为群众办事。”
1998年,法院人事集中调整,院党组再次征求他的意见。结果他选择了更偏远的南彰法庭,到那里做了一名普通审判员。
2013年,他还可以到法院刚组建的新型合议庭。他第三次选择了放弃。
司法学校的老同学庄著立担任该院党组成员、政治处主任,负责干部人事工作之后,曾专程去东坝头乡法庭找他。他把老同学领到过去俗称“下马台”的张庄村,这里是当年兰考县的第一大风口,也是焦裕禄领着大家战天斗地的地方,而如今槐林葱郁,良田碧绿。闫胜义指着地上的圪巴草说:“你看这种草,贴在地面生长,处处扎根,是很好的植被。我想,焦书记像参天的焦桐,他的崇高和伟大我一生也赶不上,但我愿做这种圪巴草,扎根在农村,护岸护坡,保持水土。”庄著立很感动,但还是劝他:“胜义,回到城里还能给群众办事嘛。”他说:“县城离农村毕竟远一些。多数人都想回城,城里不缺人,但农村缺啊!”那天,庄著立对这位老同学的理解更深了一层。
他们的同学,当初一道进基层法院的现在多是副科以上的级别,在省、市工作的,处级干部比比皆是,厅级的也有好几个,只有闫胜义至今还是科员级别。1998年工作调整时,闫胜义当时在张君墓法庭以副庭长身份已经主持了几年工作,院党组想调整他到民庭担任副庭长,一般人看来这当然是件好事:既能进城,又有利于下步解决副科级,没想到他要求继续留在基层。但这时他在张君墓法庭的位置别人已经接替,他便提出可以到别的法庭。去别的法庭已没有领导岗位。他说:“当审判员就行!”南彰地处偏远,总是缺人,于是他要求去南彰。几年后,为方便他的生活,组织上又调他回到他家所在的张君墓,当年跟着他的书记员已经当了庭长,他做副庭长也丝毫不介意。
院里组织中层职务竞争上岗,闫胜义几乎每次都选择放弃。每年评先评优、上报先进,他总是推辞:“比比咱的焦书记我还差十万八千里!还是多鼓励年轻人吧!”
闫胜义说,在朋友们看来,他这半辈子没官没钱,混得窝囊,可是他觉得,上有领导关怀,下有群众信任,外有同事喜爱,内有家庭和谐,工作忙碌而充实,生活简单而温馨——幸福指数高着呢!
“有这‘三个零’,我知足”
闫胜义早已习惯了走村串户,喜欢到村里巡回办案。他在法庭门口挂块小黑板,上面留着他的电话和去向。这块小黑板擦了写,写了擦,记录了他一次次在村里现场调查、调解、开庭,或者是回访当事人、看望困难群众、找村干部交谈了解情况的经历,留下了终日奔波、不知疲倦的身影。
由于整天和群众泡在一起,他对农村的了解达到一种精微的程度,从而总结出一套自己的办案方法。
他曾经化解过一桩疑案:两户责任田南北相邻。1979年春天分地时,两家在地头共同栽下一棵桐树苗,约定以树为界。十几年后,南邻说自己的地少了,秋天不让北邻种麦。北邻无奈,诉至法庭。闫胜义来到现场,南邻说:“俺家刚分地时,宽宽绰绰种四耧12垄麦,现在种三耧零两垄都种不下了。俺的地南边界是部队的电话线杆子,那是死的,要少肯定是北边少。”北邻也不示弱:“以树为界!地埂没打偏,树又不会自己跑!”大家都觉得蹊跷!闫胜义围着桐树转几圈,问:“树是你们两家的,锯了卖钱是不是该平均分?”两家说:“该!”闫胜义说:“溜地皮把树锯了,就知道官司该咋断。”两家人将信将疑,找来截锯,把大树放倒。闫胜义看看树木年轮,指着最内圈的小空洞说:“这就是当年栽树时的位置,按这位置量,再看地多不多、少不少?”村支书和老会计拉开皮尺一量,同声说:“咦,正好!”闫胜义说:“这就对了!树木生长本来就是向阳的一面比背光的一面长得快,加上这棵树北侧早年受过伤……”两家说:“不错!栽上第二年被羊啃过一回。”“就是那次受伤,更加影响到北侧的生长,你们看,南面的年轮越来越宽,北面的就基本上不长……”这个案子,令许多人至今津津乐道。
闫胜义第一次单独办案是到许河乡董园村调查调解离婚案。
他先找到村支书董庆献。董庆献介绍:“你说的这个被告年龄虽小,但辈分很长,我喊他小爷。这个事据我看,根儿在他身上。他身子瓤,好凑牌场,我小奶嫌他干活儿不帮忙。但他要知错认改,我小奶兴许能原谅他。”闫胜义于是找被告董某来谈。谁知董某爱面子,一听说是法官,马上恼怒起来,工作做不下去。闫胜义悄悄问村支书:“你们村姓董的是大户还是小户?”村支书说:“大户。”“那你们姓董的谁说了算?”“那得算俺堂三叔董明德,他处事公道,家族里的事一般他说了都听。”闫胜义随即让人去请60多岁的明德老汉。明德老汉一到场,刚刚还情绪激动的董某马上不怎么说话了。明德老汉嘴里喊着被告小叔,然后一桩桩、一件件给他摆事情,说事理,又拿村里这家那户过得好的来对比,羞得被告低了头、红了脸,说是要给媳妇认错、写保证。董某终于赢得了妻子的原谅,案件得以调解。
从这件事上,闫胜义认识到依靠社会力量办理案件的重要性——他将其称为“借力办案”。
闫胜义说,在农村光有好心、说好话也不中,有时候就是“三句好话不如一鞭子”,这鞭子就是法律——他把这称为“法理并重”。
闫胜义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民事审判的立案、开庭、宣判三个阶段。他发现,在立案阶段,当事人发生纠纷时间短,抓紧调解能有效避免矛盾发酵升级;开庭前,许多当事人“爱面子”,不想“对簿公堂”,抓住这种心理,有利于促成和解;开庭以后,一些当事人自知举证证据对己不利,会降低诉讼期望值,这时调解也容易成功——他把这种方法叫作“三调一判”。
在调解赡养纠纷时,他会看似不经意地告诉被告:调解不成的话,就到村里开庭。凡是要点面子的,都怕在村里开庭,家丑外扬,让村邻议论儿女不孝,因而选择调解——他把这叫“心理暗示法”。
对于朋友之间的纠纷,闫胜义认为多是一时的气话“顶”上了,结成疙瘩解不开。只要找准症结,给双方个台阶,一般都会主动下台——他把这称为“搬梯子下楼”。
对于财产纠纷,按闫胜义的经验,是法官要给出一个支点。比如婚约财产纠纷中彩礼的退还问题,他发现60%是个支点,根据具体案情适当降低或提高,一般双方都能接受。
对于家庭婚姻纠纷,闫胜义说法官要给出一个参照系。比如离婚案件,他让调解成功的当事人配合调解新的离婚案件,抓住人们的比较心理,一般都能产生较好效果。
对于调解有难度的案件,闫胜义说可以尝试在法庭内部相互交换调解。一个法官调解不成,其他法官可以再调解。通过不同人、不同方式调解,也往往能促成当事人达成协议。
27年来,他办理了2600多起案件,结果是:“三个零”——发回改判率为零,错案率为零,上访率为零。闫胜义说:“有这‘三个零’,我知足。”
“对群众要捧出一颗心”
闫胜义自小生活在农村,对农家之困、农民之不易有着切身的体会,对农民也有深深的同情。20多年来,他铁骨柔肠,带着对农民群众深厚的感情从事着法律工作。
2013年,谷营乡四明村杨洪因交通事故,右腿截肢,出院后将车主湖北一家石油公司告上法庭。法庭依法判决后当事人均已服判。但闫胜义脑子里总是闪现着杨洪拄着拐杖离开法庭时那颠簸的身影。他想,一个普通农民在遭遇这样的变故之后,心灵会受到多大的重压呀!他认为自己应该为杨洪再做些什么,即使不能帮他解决更多的困难,也应让他感受到更多的关怀和希望!
在案件前期审理过程中,闫胜义曾经注意到被告方是一家有善心善举的公司,经常参加社会捐助活动。他想,假如在法律赔偿之外有爱心奉献,岂不是既能体现法律的严肃又能展现社会的温暖吗?他给对方石油公司打电话:法律程序走完了,但法律无情人有情啊!想想农村老家咱那些父母兄弟,再想想一个失去一条腿的农民他今后的生活会怎样、家庭会怎样?如果能拉他一把,我们能忍心不管吗?闫胜义十分恳切地说:“我知道你们经常做公益事业,也知道你们有这个能力,也就当是我替老百姓向你们求个情吧!”石油公司的领导被闫胜义所感动,研究决定额外给杨洪1万元生活捐助。杨洪得知这些情况,紧握着闫胜义的手久久不松开,喊了一声“兄弟”,泪水便涌流出来,半天才说出一句话:“我想着判了以后,就没人再管了……兄弟,你就是我亲兄弟!”
有人说,岁月会让人变得麻木。但同事发现,闫胜义随着工作时间越来越长、年龄越来越大,心变得越来越软。越是为群众服务,服务群众的心也就越来越细。
一个冬天的下午,闫胜义带着同事去一个调解无望的离婚当事人家里。男方躺在病床上。年迈的老娘抄手坐在旁边沉默无语。天擦黑的时候,两个孩子放学回来。按法律程序,夫妻离异需要征询10岁以上孩子生活意见。当闫胜义问“如果爸妈离婚,愿跟谁一起生活?”大点儿的孩子“哇”的一声大哭起来,抱住闫胜义的胳膊哀求:“伯伯,别让他们离婚!我和弟弟不分开……”闫胜义的眼泪也就流了下来,把询问笔录打湿一大片。每当想到那一场景,闫胜义都有些伤感。
齐场村的小云姑娘,是个单亲家庭抱养的孩子。爸爸常年在外务工,她跟奶奶相依为命。“每次看到这一老一少,我的心就忍不住发疼。”闫胜义心里惦记着,每次办案路过齐场村,都不忘买点东西去看看她们,他说,“这样心里会稍微好受点。”
还有张君墓的李大娘,老伴儿去世,闺女家住不惯,在村里一人独居。闫胜义在张君墓法庭时经常照顾老人,调往东坝头法庭时,还把照顾老人作为一项内容与接替他工作的同志进行了交接。
今年3月习总书记在兰考的一句话,引起了闫胜义的强烈共鸣,“最根本的是要有一颗为人民服务的心,就像焦裕禄一样。”他把这句话工工整整地记在笔记本上。
把老百姓看成父母、亲人——闫胜义是这样做的。他说:“对群众要捧出一颗心。”
“群众的事再难也要管”
雷新庄村土地纠纷是一起大案,源于村里对机动耕地的处置。
20世纪80年代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时,村里保留了1000亩机动耕地对外承包。由于当时管理不规范,承包合同签还是没签,承包费交还是没交、交多还是交少,都没个准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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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来,中央加大惠农政策力度,每亩地各种补贴已经超过100元,而当初所定每亩190元的承包费却一直没提高。原先没有承包的农户自然提出异议,要求把土地收回重新安排使用,而几十家承包户岂肯轻易退让,矛盾因此产生。年复一年,干部换了几茬儿,也没能把问题解决。每到种地时,村里空气就很紧张,一方要强种,一方要阻挠,村里形成了错综复杂的矛盾对抗,后来发展到集体上访,从县里一直到北京,最终走向法律诉讼。
庭长征求闫胜义的意见。闫胜义说:“群众的事情不能不管,案件再难也得办,就由我来办吧。”
闫胜义和庭里同志进村调查,发现问题比原来想象的还要严重。他们还没进村,就有人放风:法官已经被包地户买通了,官司根本打不赢!还有人在私下里鼓动,意图把事情闹得更加混乱。更多的群众则是不愿面对法官,不敢道出实情。
办案人员对案件处理有三种意见:一是按照《土地承包法》的有关司法解释将案件驳回,不予受理;二是按照掌握的情况硬判,走一步说一步;三是通过做大量工作解决问题、化解矛盾。三种意见,第三种最难,而闫胜义坚持的是第三种意见。
3个多月过去了,闫胜义他们没少看冷脸、听冷言、吃闭门羹。
他和同志们约定:“再难,要把这件事情处理好,给群众一个交代!”
情况基本摸清了。凭借多年处置这类问题的经验,闫胜义认为必须借助更大的力量来促成问题的解决。他和庭长一起向院领导汇报,建议县委成立了综合工作小组,以法院为主体,纪检、公安、乡镇等配合,联合开展工作。
工作力度明显加大了,群众的信心也明显增强了。这时,闫胜义发现自己朋友的一名亲属是承包户,在村里地位和威望比较高。在朋友的帮助下,闫胜义首先找这一户做工作,使他首先答应把承包地交回村集体。坚冰自此开始融化。闫胜义和同事们趁热打铁,一户户地做工作,说法理,谈人情,经过几个月的努力,承包地全部上交到了村委会。法庭紧接着又指导村委会通过拍卖方式将收回的土地向外发租,租金向全体村民平均发放,平均每户每年获得了几百元的地租收入。一起二十多年的土地遗留问题终于在这里画上了句号。
闫胜义认为,法官就是要断案、解决问题的,所以不该“怕事”。越怕,事越难;越拖,事更难;解决了,它就不再难!他常说,想想当年焦书记面临的困难和问题,咱还有啥难可怕,有啥可为难的呢?
“群众的事情要办彻底”
陈铁军是个搞建筑的农民工。2013年麦收时节,正是家中用钱的时候,但连续几个月工钱拿不到手,他于是和其他农民工一起把包工头起诉到了法庭。法律关系简单,判决结案容易,但闫胜义想的是,陈铁军们如果拿不到欠薪,结案又有什么意义呢?
他知道被告虽然是包工头,但问题的症结是工程甲方拖欠工程款。他和包工头一起找到工程甲方。他说:“眼下正收麦,农民急用钱。咱们都是农民出身,要理解农民看着麦子焦在地里的心情啊!不管你们和包工头中间有多少扯不清的事,这个节骨眼儿上都得做些让步,先把欠民工的钱支付了再说,这也算你们对农民的一种回报。”掏心掏肺的话打动了在场的人们。甲方同意拿出一部分款支付农民工工资。闫胜义亲眼看着农民工一个一个把钱领到手,高高兴兴走出大门,他才放心。
“闫法官同一般法官不一样!”走南闯北做生意的李勇这样评价闫胜义,“一般法官想的主要是办案,闫法官想的不光是办案,更重要的是办事,为群众办事。”李勇说这话,自有他的道理——
十多年前,刚踏上生意场的李勇与朋友合伙开办一个板材厂,半年后和朋友闹崩了。双方都觉得吃了亏。李勇认为朋友应该再给他5000元,头脑一热就将朋友告上了法庭。开庭时双方都傻了眼:两人拿出来的流水账差不多,谁也不能证明谁吃亏占便宜。打官司是谁主张谁举证,证据不清,法官可以不管。可要把账彻底理清楚,当事人要找会计师事务所,还要资产评估、审计,花费不在小数,对双方来说都很不值得。为了处理好这一案件,闫胜义把双方的账本都要了去,好言央求一位有经验的会计师,免费把双方的每一笔账理得清清楚楚,并且给两个人讲得清清楚楚。案结了,李勇和朋友的心结也解开了。李勇向人夸闫胜义:这样实打实地给老百姓办事,不就是当年咱焦书记的作风吗?
2007年7月,全省法院系统开展大接访活动,要求各级法院对所有不稳定因素进行逐案排查。兰考县法院为此要求每个审判人员把办过的案件梳理一遍,存在信访因素的每周五登记上报,不准漏报、瞒报。两个月过去了,全院只有闫胜义一个人连续八次上报都是零。主管副院长张建民心里不踏实,专门找闫胜义谈话,闫胜义只说四个字:“真的没有。”张建民激他:“你这么肯定,敢不敢写个保证书?”闫胜义说:“敢!”当即写了份保证书。事后证明,闫胜义所报不虚。
当年10月,兰考县法院开展优秀裁判文书评选,要求每名审判人员上报两份当年的案件判决书参评,闫胜义一份没报。院里觉得奇怪,一调查,发现闫胜义当年一共办了65起案件,大部分调解,一部分撤诉,确实没有一起判决的。到当年的年底,闫胜义共审结案件98件,判决的只有3件。
闫胜义认为,基层法官是党的基层干部、基层社会工作者,要更多考虑社会和谐。他承办案件追求的是案结、事了、人和。27年间,他办理的案件,调撤率在85%以上,真正以判决结案的不到15%。
后记
采访中,闫胜义和我们常在一起无拘无束地闲聊。闲聊最能表达一个人的内心。我们留心记下了他的几段话,摘出来,以飨读者——
“有一首诗说的是人们退着插秧,退着退着,面前成了一片秧田。意思是人要知道退,才能得到想要的。很多人说我这也不争,那也不争,其实我想要的,就是像焦书记那样为群众办事。27年的2600多起案件就是我得到的秧田。”
“焦裕禄心中始终装着人民群众,唯独没有他自己。这实际上是告诉人们,要忘掉自己,想着群众。忘掉自己,很重要的就是忘掉个人的名和利,忘掉这些,活得就轻松自然。想着群众,就是要想着群众的忧和愁——老百姓不到万不得已不会打官司。别人看来是鸡毛蒜皮,对他却是天大的事,他可能一辈子就打这一次官司——替群众分忧解愁,群众高兴,自己也高兴。”
“法官是神圣的职业。法官如果都不公正了,群众还会信谁?原告、被告是利益的相关方,如果偏袒一方,必然损害另一方。我不是不给亲戚朋友帮忙,因为这种帮忙看起来是在办好事,其实对另一方就是在办坏事,这是坏良心啊!”
“我认为法官和医生很相似。医生是解除人身体上的病痛,法官是解除人思想上的烦恼痛苦;医生每看好一个病,就是做了一件好事,法官每化解一起纠纷、调处一起矛盾,同样是做了一件好事,心中的充实和喜悦是一般人难以体会的。”
“幸福与不幸福,要看你和谁比,看用哪面镜子去照。践行焦裕禄精神,看起来都是在奉献自己为别人好,其实按我理解,它也给自己带来了好。都说现在的世界是喧嚣浮躁的,但你如果有焦裕禄精神作滋养,你能常拿焦书记这面镜子照自己,你肯定会感到内心的宁静和充实,你的幸福指数会很高。”(据《河南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