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此间举行的两院院士大会上,中科院和工程院分别对各自章程进行“大修”,对院士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两院的改革方案直面社会反映强烈的行政化、功利化等问题,从候选人提名渠道、增选机制、退出机制等方面展开,将着力使院士称号回归荣誉性和学术性。中国工程院已于11日表决通过了《中国工程院章程》修订案。

●减少推荐途径 中国工程院新章程昨明确院士候选人两种提名渠道:一是院士直接提名,二是有关学术团体提名。中科院也将只保留两种途径。

●设立终选投票 在院士增选机制上,借鉴国际上院士选举制度的做法,两院均将在候选人所在学部范围选举投票的基础上,增加全院院士终选投票。

●增加劝退规定 工程院章程增院士“劝退”规定。当院士行为违反科学道德或品行不端,严重影响声誉时,劝其放弃院士称号。中科院也拟作相同规定。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