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的规定,可回收物是指适宜回收循环使用和资源利用的废物。

主要包括:

1.纸类:未严重玷污的文字用纸、包装用纸和其他纸制品等。如报纸、各种包装纸、办公用纸。

2.塑料:废容器塑料、包装塑料等塑料制品。如各种塑料袋、塑料瓶、泡沫塑料、一次性塑料餐盒餐具、硬塑料等。

3.金属:各种类别的废金属物品。如易拉罐、铁皮罐头盒、铅皮牙膏皮、废电池等。

4.玻璃:有色和无色废玻璃制品。

5.织物:旧纺织衣物和纺织制品。

可回收物以外的垃圾基本上都是不可回收物,比如烟头、鸡毛、煤渣、建筑垃圾、油漆颜料、食品残留物等。需要注意的是,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筒、药品、化妆品等都是有毒垃圾,需要特别处理。

(综 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