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25日从公安部获悉,经中央批准、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决定,以新疆为主战场,其他省区市积极配合,开展为期一年的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有效应对当前严峻复杂的反恐怖斗争形势,全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确保国家长治久安。

继5月23日新疆启动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后,公安部25日召开视频会议,对内地开展这次专项行动进行部署,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加强反恐怖斗争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开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必要性,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协调配合,周密组织本地区的专项行动,积极配合支持新疆的工作,在全国形成严打严防暴力恐怖活动的强大攻势,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切实维护各族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社会秩序。

公安部要求,各地公安机关要在国家反恐怖工作领导小组和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高举法治旗帜、反恐怖旗帜和维护各族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旗帜,集中各方面力量,综合运用多种方式,下重手、出重拳,真正打出声威、打出实效,坚决遏制新疆暴力恐怖活动多发频发势头,坚决防止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活动向内地发展蔓延,确保全国及新疆社会大局的稳定。

(据新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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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严打暴恐:

30天内自首可减轻处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25日表示,出台《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的主旨在于号召全社会形成合力,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坚决打掉暴恐分子的嚣张气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法部门24日联合发布《关于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的通告》。《通告》声明,为依法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保护公民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法律规定,严禁组织、领导、参加恐怖组织,严禁实施或者煽动实施暴力恐怖活动,严禁以任何方式直接或者间接资助、支持、庇护恐怖活动、恐怖组织、恐怖活动人员。

《通告》勒令“实施上述行为的违法犯罪分子,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投案自首,争取宽大处理。”“凡在通告期限内主动投案自首的,依法从轻或减轻处罚;投案自首并有重大立功表现的,依法减轻或免除处罚。”

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