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受社会关注的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犯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以及故意杀人罪等案件23日在湖北咸宁一审宣判。共判处5人死刑、5人死刑缓期两年执行,4人无期徒刑,22人有期徒刑,其中刘汉、刘维一审均被判处死刑。

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中,对公诉机关的部分指控依法不予认定、不予采纳或予以纠正。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