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 勇

斑马线是生命守护线。2013年1月1日,“新交规”正式实施。其中第四十七条规定,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应当减速行驶;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应当停车让行。机动车行经没有交通信号的道路时,遇有行人横过道路,应当避让。这是以人为本思想的重要立法体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我们不难发现,主动避让行人的驾驶员并不多见。斑马线上,咋就没有交通文明呢?

核心新闻

机动车鱼贯而行,逼行人避让

用“鱼贯而行”这个成语来形容我市马路上机动车辆抢过斑马线的情形,最恰当不过。在我市中心城区多个斑马线路口记者看到,行人想过斑马线非常困难,常常是急驰而来的车辆一辆接着一辆抢过斑马线而无视过往的行人。

昨日早上7时30分,正值出行高峰,记者在羊山新七大道上的一处斑马线旁看到,很多车辆行至斑马线时不但不减速,司机反而使劲按喇叭催促过斑马线的行人,有些司机还对行人口出脏话“没长眼呀,咋走的”。

“现在的车辆越来越多,但是,开车讲文明的司机却不多。车辆要过,行人也要过,车辆速度快,行人步行慢,司机咋就不能礼让一下呢?”在路口等着过斑马线的一位老人看着来往的车流,气愤地说。

昨日上午11时30分,在礼节路与胜利路步行街交叉口,市三小和胜利路学校的部分学生家长正带着放学的孩子从这个路口的斑马线通过。记者观察发现,最初只有几个行人在街道两侧等候,见过往的汽车丝毫没有停车减速的意思,行人也不敢贸然通过。几分钟后,行人越来越多,最初等待的行人有些不耐烦,看到车流间有空当,大胆地迈开了脚步,后面的人一拥而上,汽车此时才减速甚至停车。“不跟着大家伙儿一起,我都过不去。我们要是不走,这些车永远不会主动停下。”一位学生家长抱怨道。

在东方红大道上的一处人行道,记者看到,由于这个路口经常有交通协管员执勤,所以,当有行人过马路时,车辆才会在交通协管员“逼迫”下“礼让”行人。

“有协管员的路口,我们就踏实多了,汽车都会停一停,让我们先过。”一位过路的行人说。

延伸新闻

机动车不礼让斑马线,记3分

新交规明确规定,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将予以记3分的处罚。然而,记者在采访中发现,由于不少司机没有主动减速停车让行的观念,加上大多数无信号灯的路口缺乏监控设备,让该项规定执行起来大打折扣。

正在中山路口执勤的交警王成表示,在行人合理通过人行横道时,机动车必须减速、停车,让行人先通过,不让行就是机动车的责任。驾驶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不按规定减速、停车、避让行人的,将予以记3分的处罚,如果发生事故,机动车负全责。

对于机动车不主动避让行人的现象,王成也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首先,机动车驾驶员没有养成文明驾驶的习惯。其次,虽然新交规规定可以处罚那些不按规定避让行人的司机,但是,目前我市中心城区大多数斑马线路口没安装监控设备,所以,要想处罚违规的司机,交警部门很难取证”。

礼让行人,文明驾驶,是规定更是责任

记者在市交警支队浉河勤务大队采访时获悉,城市道路交通管理最让交警头疼的莫过于超速、超车、未保持安全车距、未按规定避让行人以及酒后驾驶这五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机动车未按规定避让行人导致的重大交通事故占到了40%~50%。

行人在来往穿梭的车流中本就处于弱势,采访中不少市民都向记者描述过胆战心惊过马路的经历。然而采访中不少机动车驾驶员却表示:“别的司机都不让行,我为什么要让。”

“在斑马线前停停车,误不了您几秒钟;在左右转弯时让让人,耗不了您几滴油;在学校门口减减速,费不了您多少神。举手之劳、抬脚之劳,只要您做了,行人就少了分危险,城市就多一分文明。”这是我市大多数市民对机动车文明交通的期盼。

市民李晨建议,我市交警部门应当联合媒体对机动车不按规定避让行人展开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违规车辆的处罚力度。同时,对不按规定避让行人被交警查处罚款的机动车进行曝光,促使机动车驾驶员养成良好的给行人让行的习惯。

浉河勤务大队大队长巴建东坦言,礼让行人、文明驾驶,减少、杜绝交通事故的发生,是每一位机动车驾驶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机动车驾驶员礼让行人不仅体现着个人文明,更能彰显一个城市的文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