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河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河南省消防条例〉的决定》,根据近年来消防工作出现的新情况,对原《消防条例》进行了重要修改。新修订的《条例》与原《条例》有哪些不同,亮点在哪里?日前,笔者采访了市消防支队,并就《条例》新增、修订内容请专业人员进行解读。
亮点一:住宅小区要设立电动车充电场所
“随着各类电动车的普及,电动车火灾越来越多,在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等处为电动车充电,不但影响居民出入而且还存在严重火灾隐患,极易造成亡人火灾事故。电动车的消防安全管理一直是小区物业的管理难题,新修订的《条例》从法律上进行了约束。”消防人员介绍,“新修订的《条例》在第十七条增加了第二款,即居民住宅区的建设管理单位或者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统一设置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存放和充电场所,并加强管理。不得在居住建筑物的公共走道、楼梯间、门厅内存放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或者为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充电。”
亮点二:小场所也要落实“技防”措施
消防人员介绍,随着经济的发展,各类养老院、福利院等三合一、多合一场所等因管理不到位,不同程度存在火灾隐患,导致小火亡人事件不断发生,新修订的《条例》对这类场所在落实“人防”的同时要增加“技防”手段。增加第三十五条。内容为:按照消防技术标准不需要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养老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幼儿园、学生校外托管机构、小旅店、小型娱乐场所以及生产、存储、经营与居住为一体不超过2人的场所,应当在容易发生火灾部位设置独立式火灾探测报警器。
亮点三:禁放“孔明灯”入法
“孔明灯”作为祈福许愿的吉祥物每到重大节日很受青年男女欢迎,但是因燃放孔明灯造成的火灾事故也为消防安全敲响了警钟,新修订的《条例》为此专门增加一款内容为:禁止在城市建成区燃放孔明灯等携带明火且不可控制的空中飘移物。从法律上进行了规范,这样以来,今后执法部门在查禁燃放孔明灯活动中将有法可依!
据介绍,此次修订的内容较多,亮点也较多,想了解更多《条例》内容请关注信阳消防官方微博、微信。新修订的《条例》4月15日已经施行。 (邵 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