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1日召开的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对环境保护法修订草案进行第四次审议。这是环境保护法公布实施25年来第一次进行修改。

●具体规定公民参与要求

垃圾分类将有法可依,6月5日定为环境日。

●明确生态保护红线

排污许可管理或将成为环境管理主线。

●针对大气治理作出规定

县级以上政府要建立污染公共预警机制。

●加重环境违法处罚

立“黑名单”制度,明确提出“按日计罚”。

●再扩环境公益诉讼主体

提起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谋利。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