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陈 勇)日前,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若干意见,坚决反对“四风”问题。平桥区平昌关镇结合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针对清明节期间可能出现的不廉洁、不文明等党风廉政建设问题,通过以“三加强”为抓手,对各村(社区)和镇直机关各单位党员干部遵守廉洁自律有关规定进行提醒、动员和监督,打好“预防针”,戴上“紧箍咒”,确保清明节期间风清气明。

加强宣传教育,严守廉政纪律。清明节前夕,组织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各单位党员干部重温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央的八项规定,并发放党风廉政建设宣传资料,让党员干部在接受党风党纪宣传教育的同时能够以身作则,带头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扫墓,破除迷信,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行为;严禁使用公款或指使下属单位安排到风景名胜区旅游,或在走亲访友、参观旅游期间接受单位公款安排宴请、住宿等,严禁用公款为回乡探亲、祭祀扫墓的党员领导干部提供餐饮住宿等接待安排。以实际行动维护全镇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营造廉洁文明的节日氛围。

加强公车管理,杜绝公车私用。再次明确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要求和问责措施,要求各单位要提高对清明节期间严禁使用公务用车进行祭祀、游玩、探亲访友等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并规定清明节放假期间除工作需要并经领导批准外,公务用车一律封存停驶,坚决杜绝动用公务用车进行私人扫墓,各单位负责人要管理好本单位车辆和人员,确保不出现公车私用现象。

加强监督检查,严格责任追究。清明节期间,该镇组织镇纪委工作人员对各村(社区)、镇直机关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的遵守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抽查,对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同时,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通过设立举报信箱,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群众的举报和监督,形成监督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