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令第253号文《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家环保总局环发2006[28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要求,现将石武客专信阳东站站前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地下旅客进出站换乘设施)项目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石武客专信阳东站站前交通枢纽配套设施(地下旅客进出站换乘设施)项目。

建设地址:信阳工业城石武客专信阳东站以西,新三大道以南,新九大道以北,新三十四大街以东。

建设性质:新建

建设规模:本项目总投资16亿元,占地面积约18.1098公顷,建设内容主要为地下旅客进出站换乘设施,总建筑面积604560平方米。项目已于2011年6月开始施工,预计2015年6月完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建设单位委托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承担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二、工程主要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概述

1、施工期

施工期项目环境影响因素主要为施工机械噪声、施工场地扬尘,其次为施工废水、工作人员的生活污水以及施工过程产生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等。由于施工时间相对较短,因此这些环境影响都是暂时性的。

(1)施工扬尘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间,在土方开挖、回填以及运输建材过程中易产生扬尘。评价提出,洗漱废水和设备冲洗水沉淀后的上清水首先用于场地降尘。因施工体多为地下建筑,施工机械较少,一般天气条件下不会对周围村庄大气环境产生较大影响。

(2)施工废水污染及防治措施

项目施工期废水主要有生产废水(开挖、钻孔产生的泥浆水和各种施工机械设备运转的冷却水等)及生活污水。生产废水产生量较小,可就地泼洒抑尘。施工营地设置有临时厕所和化粪池,施工人员洗漱废水经收集后泼洒地面抑尘。

项目废水进行妥善处置,不外排,不会对周边地表水环境产生不利影响。

(3)施工噪声污染及防治措施

施工期噪声主要分为机械噪声、施工作业噪声和施工车辆噪声。由工程分析可知,本项目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混凝土振捣器、塔吊、运输汽车等,施工期噪声是间歇或阵发性的,并具流动性、噪声较高特征。鉴于施工期较短,所产生的施工噪声为阶段性的短期污染行为。在施工完成后,施工噪声会随之结束,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也会消失。

(4)固体废物污染及防治措施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建筑垃圾与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其中建筑垃圾主要为废弃的残砖、废弃混凝土等建筑垃圾,均拉至指定的建筑垃圾堆放场进行综合处理。此外,还有施工人员的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定点收集,定期统一清运交环卫部门统一处理。

2、运营期

(1)大气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产生废气的主要环节为汽车进出停车场的汽车尾气和配套商业中餐饮业的油烟废气。项目设置有专门的汽车尾气排气筒以及公共烟道,汽车尾气和油烟废气分别通过排气筒、公共烟道地面排放。

(2)水环境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采用雨污分流,广场上的雨水经雨水井进入市政雨水管网;污水主要为交通枢纽工作人员以及配套设施商业产生的生活污水,为一般废水,由项目区内污水管网收集经化粪池处理后,由城市污水管网进入信阳市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3)噪声影响及防治对策

项目投入运营后主要噪声源为车辆进出交通噪声、风机和泵类产生的噪声,经过一系列隔声减震措施处理后,能够做到达标排放。

(4)固体废物影响及防治措施

项目投入运营后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交通枢纽工作人员以及配套设施商业产生的生活垃圾,均为一般固废,分类收集后交环卫人员统一处理。

三、污染控制与环境保护目标

工程完成后,确保项目运营后的汽车尾气和油烟废气分别经专用排气口排放;废水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三级排放标准要求;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固废分类收集妥善处置。

四、主要环保结论

本项目建设符合目前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要求,具有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位置选择可行,项目运营期间各类污染物均能实现达标排放和合理处置。只要认真落实工程设计和评价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加强日常环境管理,则运营期对环境的污染程度较轻,对环境的影响是可以接受的。从环保角度分析,项目可行。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渠道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的居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关心本工程建设的社会各界热心人士。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包括对本项目选址和建设的态度,对项目建设的意见和建议,对项目环保方面的建议等。

本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放置在建设单位及评价单位,公众可在上述地点进行查阅。查阅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日内。公众可通过电话,电子邮件,书信和填写问卷调查等形式提供意见。

六、建设单位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信阳高铁站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3782980352

七、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许昌环境工程研究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13460406511

电子邮件:gh86633060@QQ.com

通信地址:许昌市八一路68号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以便我们及时向您反馈。

信阳高铁站片区规划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4年3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