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杨长喜)3月21日,市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任命陈洪杰为信阳市公安局局长。

会议依次听取了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冯鸣受乔新江市长委托提出的《关于提请任免陈洪杰等2名同志职务的议案》;免去李长根信阳市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任命陈洪杰为信阳市公安局局长。

陈洪杰,男,汉族,河南开封人,1967年生,中共党员,大专学历,1984年参加工作,历任工人、民警、派出所所长、开封县公安局指挥中心主任、公安局副局长、党委副书记、政委、尉氏县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省公安厅经侦总队副总队长、总队长、省公安厅警务督察总队总队长、副督察长等职务,现任市政府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党委书记、督察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