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部全称为“信阳晚报小记者训练营”,简称“小记者训练营”。

第二条 信阳晚报小记者训练营,是信阳晚报2014年推出大型公益服务活动。小记者训练营接受信阳晚报社领导和指导,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

第三条 小记者训练营宗旨:小记者训练营重点锻炼青少年参与社会活动的能力,提升青少年逻辑思维能力,强化青少年思辨能力,以及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并在采访、采风、写稿的过程中,锤炼青少年文字写作能力,培养其组织领导能力,促其养成良好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习惯。

第四条 小记者训练营接受信阳晚报社发行服务中心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五条 小记者训练营设置有工作室,地址设在信阳市中山南路47号信阳日报报业大厦2楼211室

第二章 小记者活动

第一条 丰富小记者的社会实践生活,提高小记者的学习能力、交流与合作能力、观察与写作能力,促进小记者身心健康成长,培养和提高小记者的综合素质,实现全面育人。

第二条 组织小记者结合实际了解河南、了解信阳以及我市农村改革发展实验区的各项方针政策,熟悉信阳的发展历史、文化以及风土人情,了解信阳正在蓬勃进行的各项事业,关心时事和关爱家乡,从小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健康活泼,乐观向上,为国家、为家乡更加勤奋努力地学习。

第三条 组织和鼓励小记者面向社会,深入生活,开拓实践,展现信阳中、小学生应有的精神风貌。

第四条 组织小记者进行新闻写作交流和采访等活动,为热爱写作的中、小学生提供园地,创造优越条件。培养采、编、写等技能于一身的综合素质较高的小新闻工作者。积极支持中、小学生的新闻学习和创作活动。

第五条 丰富和活跃同学们的业余生活,使信阳晚报小记者训练营真正成为中、小学生健康成长之家。

第六条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咨询等服务活动,以不断提高中、小学生的综合素质,让训练营更好地服务我市中、小学生 ,并活跃小记者训练营工作。

第七条 组织开展小记者之间、与其他兄弟市小记者之间的交流,增进了解、开拓视野。

第三章 小记者权利及义务

第一条 小记者有遵守小记者训练营章程、服从小记者训练营决议、维护小记者训练营名誉、完成小记者训练营任务的义务。

第二条 小记者有参加小记者训练营组织的各种活动的权利。但未经本训练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利用小记者训练营名义进行活动。

第三条 小记者对小记者训练营的工作,有讨论、批评和提出建议的权利。

第四条 小记者有在信阳晚报小记者专版发表文章、摄影作品的权利;小记者有在信阳新闻网小记者频道发表文章、摄影作品的权利。

第四章 小记者管理

第一条 凡信阳市的中、小学生,承认本训练营章程,热爱写作、对记者所从事的宣传工作有浓厚兴趣,由本人申请,经本部根据章程有关规定予以审批,均可成为小记者。小记者个人监护人,自动成为小记者采访活动监护人。

第二条 小记者违背本训练营章程,不服从训练营决议,长期不参加训练营组织的各种活动,破坏小记者训练营声誉,造成恶劣影响者,经小记者训练营工作室通过,取消其会籍。

第三条 小记者中学毕业时自动离会。

第四条 小记者退出训练营时,应及时交还小记者证、小记者监护证。

信阳晚报小记者训练营工作室

2014年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