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文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形态,是以人与自然、人与人、人与社会和谐共生、良性循环、全面发展、持续繁荣为基本宗旨的文化伦理形态。生态文明以尊重和维护自然为前提,以人与人、人与自然、人与社会和谐共生为宗旨,以建立可持续的生产方式和消费方式为内涵,以引导人们走上持续、和谐的发展道路为着眼点。可以说,生态文明是人类对传统文明形态特别是工业文明进行深刻反思的成果,是人类文明形态和文明发展理念、道路和模式的重大进步。
党的十八大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并写入党章,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要求“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强调“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的永续发展。给子孙后代留下天蓝、地绿、水净的美好家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