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19日宣布,2013年以来,有行业协会和律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举报,反映美国高通公司涉嫌实施价格垄断行为,“我们依法启动了调查工作”。

针对有关这项调查和中国4G战略有关的报道,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表示,“本案源于举报,是我们反垄断执法的一项正常工作。反垄断执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都在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我们的执法不针对包括外资在内的任何特定的市场主体,这是我国《反垄断法》的精神,也是我们执法一直坚持的原则。”

发展改革委称:举报反映的主要是美国高通公司涉嫌滥用其在无线通讯标准必要专利市场和手机芯片市场上的支配地位,实施价格垄断行为,主要包括不公平的高价、歧视性定价、附加不合理交易条件等。

据发展改革委介绍,2013年11月19日,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对高通(中国)总部和高通(上海)公司进行了突袭调查,调取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对10多家国内外手机制造企业和数家手机芯片生产企业进行了调查,了解高通公司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的具体情况,获取有关证据资料。

发展改革委称,从目前了解的情况和取得的证据看,一定程度上或者说初步印证了举报反映的一些事实。目前,案件仍在调查过程中。(据新华社)

高通公司三宗罪

据媒体报道,业内人士认为,高通主要存在过度收取专利费和搭售的行为。

其一是将芯片和专利费进行捆绑销售,这种模式使得国内几乎所有手机厂商都无法逃出高通的“五指山”。

其二是收取专利费,5%专利费,被业内认为高得离谱。同时高通专横霸道,即使山寨机也逃不出高通手心。

其三是高通对中国公司收取专利费用比对苹果、三星、诺基亚等公司的高出数倍乃至数十倍,涉嫌构成歧视性定价和垄断高价。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