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李钊 孙健)近期,在开展“人民法院为人民活动”中,淮滨县人民法院积极强化“三农”服务意识,调整执行方向,将涉农案件作为执行工作的重点,加大执行力度,做到案结事了。
该院一是针对涉农案件,实行了定“窗口”、定人员、定时间、定效果和包案结事了的“四定一包”工作模式,确保每一件执行案件不留“后遗症”。二是掌握农村被执行人在不同时期的履行能力状况,巧妙运用各种执行措施。明确要求执行人员在农忙时节不允许查封、扣押农民的播种、运输工具,尽量不对农民采取人身强制措施,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针对有些当事人法治意识不强,不到庭应诉的人多,办案人员在执行案件时,选择中午、晚上、雨天等被执行人可能在家的机会送达执行文书,宣传法律法规,促其履行义务。三是开通解弱济困执行“直通车”,充分发挥执行信息员的“耳聪目明”作用,对被执行人确有实际困难而无法执结到位的,采取向申请执行人发放救助执行资金,帮助其渡过难关。四是根据被执行人不同时期的经济状况、收入来源和实际履行能力,采取不同的措施。对一些家境穷困,失去劳动能力的农村被执行人,执行时不“竭泽而渔”。在执行涉农案件时,对抗拒执行、有履行能力不履行的当事人依法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做到教育一人、影响一片,达到执结一案带动多案执行的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