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早的“薪水”一词,出自《晋书·刘寔传》,“薪水之事,皆自营给”,说的是砍柴、打水等杂务,不是“工资”,更和钱无关。
不过也就是在这个时期,“薪水”逐渐有了“筹劳”“工资”的意思。尽管如此,由于整个西晋官府连一枚铜钱都没有铸造过,尽管官书上言之凿凿,说官员的俸禄种类,包括米、绢、绵、钱、菜田、杂役等种类,但“钱”在“工资”成分中,重要性显然不如粮食、布帛之类的实物。且许多具体记载都显示,西晋的正式官员“工资”,其实只有粮食、布帛和占田。
从西汉末年到西晋,中国经历了一个长达两百年的“钱币回潮期”,市场上钱币的流通量和重要性都较西汉明显下降,官员工资从以发钱为主,变成实物和钱各占一半,市场上贸易也从主要依靠铜钱,回潮成《诗经》中“抱布贸丝”之类物物交换的场景。
由于汉末和三国时的战乱,当时庄园经济开始兴盛,商品交易退化。当时的许多记载都表明,非但“工资”,连行贿受贿也是实物为主。
不过皇帝对重臣的赏赐方面,钱还是扮演者非常重要的角色。据记载,在西晋惠帝司马衷时代,发给大臣刘寔、李熹的“赏钱”,是对二人年老后主动按时请求退休、且一贯操行良好的表彰,而发给大臣山涛的五十万“赏钱”,是其死后和棺材、寿衣之类一并颁赐下的“抚恤金”。
很显然,在政府停止铸钱、市场上也盛行物物交换的西晋,大宗铜钱往来在很大程度上成为上层政治社会用于充门面、讲排场的“样子货”,不是用来花,而是用来显摆的。当然,由于所有铜钱都是“古代”的存货,数量有限,能做这样高档“样子”的,也只限于皇族、皇亲国戚和个别高官。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