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继疆)如今,当银行卡成为市民生活中的一部分时,随之而来的麻烦事也越来越多。近日,在潢川打工的朱先生就向“小张帮忙”栏目打来热线电话:他在ATM机上取钱后,一时大意将卡忘在了机器内,紧接着后来人就从卡上取走了2500元现金。类似的新闻在网上屡见不鲜,那么如果市民遇到了朱先生类似的情况后,应该怎么办呢?

老家在山东济宁的朱先生在我市潢川县产业集聚区做工程,他告诉记者,12月23日16时许,他在潢川三环路上的建行ATM机上用卡取钱,因当时急着办事,一不留神就将卡遗忘在ATM机内,等到银行取现通知短信发到手机上以后,才发现自己的卡没拿。赶回ATM机后,发现,已经损失了2500元。在报告建行后,在工作人员的协调下,他看到了监控录像,在影像资料上看到,在其取款之后,有一名20岁左右的男子,身穿黄色的运动装,在ATM机上继续操作,很可能就是该男子从朱先生的卡上取走了2500元现金。

朱先生告诉记者,事发之后,他在网上搜索了一下,发现全国各地都有类似的情况发生,于是决定向公安机关报案,希望能够像其他媒体报道中的那样,按照“银行卡诈骗”进行立案处理,但潢川县公安局并未就此事立案。

记者在网上也找到了相关报道,发现有的立案侦查了,有的案件告破了,也有不少事件公安机关并未参与侦破,那么究竟这个立案标准是什么呢?为此,记者来到信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副大队长吴健告诉记者,如果市民遇到类似情况(银行卡遗忘在ATM机内,之后被取现),首先应拨打110报警电话,根据属地管辖,会移送到当地派出所进行处理,按照相关规定和朱先生的遭遇,被取走2500元,如按照“信用卡诈骗”,是不够立案标准的,根据全国各地经济情况不同各省的立案标准也不尽相同,我省的立案标准是5000元。但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在我省损失1000元以上,即可按照盗窃罪进行量刑。

针对类似朱先生的遭遇,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在使用银行卡在ATM机上操作时,首先不要着急,不要慌张,因为通常情况下,如果银行卡还在ATM机内,一分钟不操作的话,ATM机会自动发出报警音,提示操作者;其次是要保护好自己的银行卡密码,不要轻易泄露出去;如果遇到丢失等情况,应及时与发卡行联系,迅速挂失,避免受到钱物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