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刘 俊 谌 玲)为落实最高人民法院纠正节日不正之风“十个不准”的规定,杜绝“节日病”等违规违纪现象发生,罗山县人民法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强化对干警的约束和监管,在全院迅速掀起学廉洁、树廉洁、倡和谐之风。
该院通过局域网、公告栏、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广泛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十个不准”规定,强化干警自律意识,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发送廉政提醒短信,敲响廉政警钟,打好廉政预防针,及时提醒干警时刻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
同时,强化监管,筑牢廉政防线。认真依照“十个不准”规定,加强对干警的约束和监管;向社会公布举报电话,广泛接受当事人及社会各界监督,重点规范干警言行,禁止干警从事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活动,或者涉足与法院工作人员身份不相符的场所,禁止收受礼品、礼金、支付凭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