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丽江市旅游局公布了对1月3日发生的“导游辱骂游客、强迫购物”事件处理结果:涉事人员刘俊杰处1万元罚款、不得在丽江参加导游资格培训考试;涉事的森龙旅行社处30万元罚款,导游王光志处1万元罚款并吊销导游证。
1月3日,网上曝出一段2分钟左右的视频,视频中一男子满口污秽之语:“一路下来,一分钱没有消费的话,比卖淫更可耻。”并称,“丽江欢迎你,云南欢迎你,欢迎你来干嘛,是欢迎你来消费。”随后,有女性人员上车推销螺旋藻,要游客购买。
事发后,丽江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迅速批示,要求市旅游局等相关部门就网络上出现的视频内容立即进行立案调查。1月5日,受丽江市委书记罗杰委托,市长和良辉亲自召集会议,专题研究部署相关工作。
经查,涉案“导游”为刘俊杰,系丽江森龙旅行社安排的导游王光志(导游证号D-5332-000183)请来的助手,刘俊杰无导游证。在查清事实,证据确凿后,丽江市旅游局对涉事的森龙旅行社及其负责人、导游及相关人员及时作出了严肃的处罚决定:1.拟对丽江森龙旅行社依法作出罚款30万元、对负责人罚款1万元的行政处罚。2.拟对导游王光志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并吊销导游证的行政处罚。3.拟对无证人员刘俊杰依法作出罚款1万元,并予以公告,不得在丽江参加导游资格培训考试的行政处罚。4.以上罚款自作出处理决定后15日内上缴国库。
(据云南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