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 勇 杨长喜)“我和妻子2005年1月结婚,2007年生育一个儿子。我夫妻俩响应国家的计划生育政策,于2008年在计生部门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至今没有再生育。可现在,我们的田地被征用了,分补偿款时,村民却不同意我享受独生子女政策,我多次找村支书和组长,都说没法解决,真想不通。”日前,羊山新区信阳国际家居小镇苏庙村沈湾组的村民雷华明这样向记者诉说。

“因为要建设信阳国际家居小镇,我组近510亩田地被征用。根据村民协商的意见,征地补偿款按照人头6.8万多元,田地每亩5万多元分配。因为,1978年实行联产承包责任制后,农民承包的土地到1995年进行过微调。1995年至今,农民承包地没有被调整过,添人进口也分不到田地,死亡人员的家庭也不退出田地。按照国家政策,雷华明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就应该享受多分一个人头的补偿款,可是,开会一商量,大部分村民不愿意,我也没办法。”在采访时,沈湾组组长樊忠亮对记者说。

在雷华明出示的《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上记者看到,第4条上写着:农村按人分配集体经济收入、集体福利和征地补偿时,对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家庭给予多分1人份的优待。

“谁也没让他不生第二个孩子;国家的政策他应该去找国家要钱,凭啥分我们的钱;他如果领了钱以后再生育咋办……”现场的村民七嘴八舌地议论开来,显得很“委屈”。

农村独生子女户享受的国家政策该如何落实?人口计划生育政策该如何兑现?2013年12月31日,记者前往羊山新区管委会计卫办了解详情。

“计划生育是一项国策,国家鼓励人民群众少生优生,并对独生之女户给予优待政策,这些优待政策必须落实兑现。”该办负责计划生育的伍成友主任说。

伍成友说,他们也接到了雷华明的反映,正在要求信阳国际家居小镇所属的办事处将政策落实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