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国务院近日印发《关于调整完善生育政策的意见》。

《意见》指出,坚持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稳妥扎实有序推进各项工作,要求完善配套政策,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意见》指出,完善配套政策。建立重大经济社会政策人口影响评估机制,做好相关经济社会政策与计划生育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完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西部地区“少生快富”、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等利益导向政策,实行奖励扶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家庭老年人扶助制度。

《意见》要求,妥善解决计划生育特殊困难家庭的生活照料、养老保障、大病治疗、精神慰藉等问题。做好政策调整前后计划生育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政策的衔接,维护政策的严肃性。根据人口变动情况,合理规划和配置卫生、教育、文化、社会保障等基本公共服务资源。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