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备受社会关注的陕西富平产科医生张淑侠拐卖婴儿案,在陕西省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审理。渭南市检察院称被告人张淑侠以出卖为目的,拐卖儿童多人,并致一人死亡,应当以拐卖儿童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经历了将近7个小时的庭审,昨日17时许,庭审结束。在最后的法庭陈述中,张淑侠认罪服法并当庭向受害人致歉。随后审判长宣布本案休庭,择日宣判。等待张淑侠的,将是法律的公正判决,但留给社会各界的思考,还远没有结束。
张淑侠将同学之孙以2.16万元卖出
在庭审中,公诉人出示的第一组证据显示,被告人张淑侠承认,她将同学来某祥之孙以2.16万元的价格卖给他人。
2013年7月16日,家住陕西富平薛镇村的产妇董某在该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张淑侠告知小董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新生婴儿父亲来某表示放弃并委托医生张某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婴儿家属质疑婴儿被拐卖,并向警方报案。
据公诉人出示第一组证据显示被告人张淑侠供述的主要内容:2013年7月15日,她同学来某祥找她,让其帮忙为他儿媳妇董某生小孩儿办理住院手续。她便安排住院并做了产前各项检查。检查结果显示梅毒弱阳性,乙肝2、5项阳性,她觉得可以借产妇有梅毒和乙肝,给家属说此病情的严重性让他们放弃婴儿,这样她就可以将婴儿卖钱了。之后她就告诉来某祥的家人,说董某患有梅毒和乙肝,生下的婴儿肯定会被传染。他们相信了,说这个婴儿不要了。之后,她让婴儿父亲看完婴儿出来后,在婴儿分娩记录单上写了“要求放弃小孩儿”,签名并按手印。后她以21600元钱把婴儿卖给了山西的潘某串。
医院清洁工确实参与了贩婴案
张淑侠是否有共犯一直是此前备受瞩目的问题。昨日,渭南市检察院公诉书显示,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保洁员杜某德确实参与到其中一个案子中。
渭南市检察院公诉书资料显示,2013年4月的一天,富平县妇幼保健院保洁员杜某德在医院儿科将黄某妮所生并被家属放弃的一名女婴抱回自己宿舍,后打电话将此事告诉被告人张淑侠。张淑侠遂电话联系潘某串,当日下午潘某串与崔某开车来到富平,在杜某德宿舍看过女婴后,从张淑侠处以1000元的价格将女婴买走带回家中。后该女婴死亡被抛弃。
今年8月,曾有媒体报道,多名报案家属称,张淑侠都曾向他们主动提议帮忙找人“处理”孩子。据其中一名家属党李鑫回忆,张淑侠说:“让你们处理,肯定不忍心。我给你们找个人来处理。”在5月29日产妇王艳艳生下双胞胎后,张淑侠同样称孩子“胳膊腿都不在一起了,你看了难受”,然后提议帮忙处理。
在媒体采访的十几个家庭中,至少4家称,看到过一个“帮忙处理孩子”的老头。党李鑫说,她分娩后第三天早晨,一个穿灰衣服的老头跟着张淑侠一起进了病房。张说要50元处理费,家人慌忙凑了。
曾在该医院工作过的医院领导杨芳介绍,“老头”是医院的清洁工,大家都叫他杜师,在医院十多年了,与张淑侠关系很好。杨芳称,早些年,医生会建议家属用褥子包好,扔到垃圾桶。但野猫野狗常把褥子撕开,打扫卫生的杜师就要清理。后来,医生们让家属掏钱给“杜师”处理。久了形成习惯。杨芳称,张淑侠常给杜师“介绍业务”。也有传言称,杜师会把收的钱返一半给张。
贩婴案中间人曾因拐卖儿童被刑拘
值得注意的是,涉及本次公诉的6家7个孩子,全部由张淑侠卖给了山西省临猗县的潘某串一家人。
据悉,该案共有包括张淑侠在内的9名犯罪嫌疑人先后到案,其余8名犯罪嫌疑人将在户口所在地法院审理。两名犯罪嫌疑人潘某串、崔某是临猗县孙吉镇王显庄村人,于7月29日被临猗县警方抓获。
此前有媒体采访当地村民时就有人称潘家家境殷实。村民称,7月29日警察抓捕潘某串母子之后,8月6日,警察又来把潘某串的丈夫崔某梁带走,家里只剩儿媳妇一人。
潘某串夫妇育有一儿一女,均已成家。儿子崔某今年40岁,也是“富平贩婴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平时开着丰田越野车。
值得一提的是,潘某串曾在4年前就因为拐卖儿童被临近的万荣县公安局抓捕。
据《黄河晨报》2009年8月4日的一篇报道显示,万荣县公安局刑侦部门曾破获一个拐卖儿童的案子,首犯是一个69岁老太太,她与另一名妇女收购女婴贩卖到河南,非法获利十余万元。当时有7名女婴被拐卖。据当时的警方介绍,犯罪嫌疑人廉某系万荣县光华乡薛吉村人,而另一犯罪嫌疑人则是潘某串。
尽管2009年万荣刑警队破获此案,但潘某串并未获得牢狱之灾。今年8月,有记者曾向运城当地司法局求证此事,但未获答复。据之前一些媒体报道称,潘某串做贩婴交易已有十多年了,最初是潘某串带着侄子一起做,侄子是开出租车的,潘某串经常租侄子的车去“交易”。后来才带着儿子崔某,因为面包车在路上容易被警方盘查,他们专门买了一辆丰田越野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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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回顾
2013年7月16日,陕西省富平县薛镇村村民董某在富平县妇幼保健院分娩过程中,医生张淑侠(系该医院产科副主任)告诉董某及其家属“新生婴儿患有先天性传染病及先天残疾”。于是,新生婴儿父亲表示自愿放弃并自行委托医生张淑侠对新生婴儿进行处置。随后,产妇董某家属怀疑新生婴儿被拐卖,7月20日向富平县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报案。接报后,富平警方成立专案组,全力展开侦查。8月5日,董某未满月的儿子被警方解救送回。
据调查,张淑侠利用“技术权威”的身份和职务便利进入产房,让助产士删改医疗文书,说新生儿畸形。然后欺骗诱导自己熟悉的婴儿家长签字,“要求放弃小孩儿”,随后她将孩子拐卖。在两起案子中,张淑侠将一名男婴和一对双胞胎女婴通过“人贩子”拐卖到河南、山西、山东,给她带来2.16万元和3万元的经济利益。
随后,富平警方接到多起类似的报案,其中涉及张淑侠的26起,查实5起,陆续有3名被拐婴儿被解救。此案系一跨省拐卖新生儿案件,除张淑侠外,警方另抓获山西籍犯罪嫌疑人2名、河南籍犯罪嫌疑人3名。8月9日,包括富平县卫生局局长、分管副局长、富平妇幼保健院院长在内的5名责任人已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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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重弃儿”问题亟待破解
陕西省社会科学院副院长石英认为,张淑侠抓住了农村群众的心理特点和“怕花钱”、看病“花不起钱”的现实,对他们形成了强大的心理压力,从而作出放弃孩子决定。
在我国不少地方,重病儿被遗弃的现象并不鲜见。据报道,北京儿童医院周边每年都能发现弃婴100多人,江西省儿童医院新生儿外科一年收治重病弃儿四五十人。安徽省立儿童医院11个月已收治重病弃儿39名,垫付费用90多万元。“一部分家长是担心孩子会有后遗症,不愿付出长期抚养成本,医院往往成为他们‘甩包袱’的地方。”安徽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医生介绍。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孔维钊认为,必须在司法实践中将遗弃罪落在实处,否则不仅法律的严肃性和惩罚性荡然无存,过低的成本也将纵容遗弃病儿现象多发。
专家建议,对于家长确实无力承担治疗职责,或家长因遗弃罪服刑等情况,我国可借鉴一些发达国家的经验,加快建立以民政、卫生、教育、社区等构成的国家监护体系,合力给被遗弃病儿的治疗、成长构筑一张“可靠的网”。
(据《新京报》《北京晚报》、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