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继疆)12月28日上午,记者接到市民姚锦珍女士的电话,称自己打工时,工程开发商和承包方拖欠自己和家人的工资。新年将至,农民工年底“突击讨薪”再次成为社会聚焦的热点之一,如何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为此记者特意走访了相关部门,并给了姚女士一个满意的答复。
姚女士告诉记者,自己是在新乡市小冀镇的冀南新村项目打工,姚女士的公司是挂靠在城建商名下,但项目完工后,在结工程款时却遇到开发商与承建商互相推诿,迟迟不予到账。一直以来,我市都是劳务输出大市,类似姚女士投诉的情况屡见不鲜,那么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呢?
记者从浉河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处了解到,农民工讨薪时,首先应明确自己打工地点(即劳务关系发生地)的所属辖区,要到相应的劳动监察部门反映情况,如劳务关系发生在外地,也需要到当地的劳动监察部门。外出打工时,在打工之前,要找有资质的公司,也要弄清楚该项目的承建公司,并且希望农民工朋友在打工之前首先签订协议,作为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一个有效手段,此外,加盖公章的结账单、对账单,有个人签名的欠条或者类似凭证,都是保障自己合法权益的有力武器。如果该工程的承包方没有资质,即不具备法人资格,那么就不属于劳动监察部门所辖,也就无法申请由劳动监察部门进行行政执法。通常农民工工资被拖欠时,有三种讨薪途径可以选择:向劳动监察部门、建设部门投诉和向法院起诉。
结合姚女士的情况,记者建议她到新乡市小冀镇相关部门反映情况,如果姚女士手中持有相关工程款欠条的话,也可以直接到法院进行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