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近日印发了《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的重要意义,模范遵守公共场所禁烟规定,自觉维护法规制度权威,自觉维护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形象。
《通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不得在学校、医院、体育场馆、公共文化场馆、公共交通工具等禁止吸烟的公共场所吸烟,在其他有禁止吸烟标识的公共场所要带头不吸烟。各级党政机关公务活动中严禁吸烟。
《通知》提出,要把各级党政机关建成无烟机关。 (据新华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