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黄 颖)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的部署,依据《信阳市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综合整治工作方案》,近日,我市就加强综合整治期间的联合督察工作制定了工作办法,为解决中心城区环境卫生突出问题提供保障。

联合督察将采取3种办法:一是节点督察。各责任单位进一步明确、细化本单位承担的工作任务、明确整改进度和时间节点,报市联创办审查确认,市联创办审查确认后,书面形式报送市联合督察办。市联合督察办依据各责任单位的进度节点进行督察,对不能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的,发过点通报。二是随机督察。以每个责任单位所承担的任务为单元,市联合督察办每周从中抽选暗访1次~2次。暗访情况记入督察档案,作为通报依据。三是跟踪督察。根据市联创办日常检查情况和市联合督察办督察情况,从中挑选若干重点疑难问题进行跟踪督察、定期回访。跟踪督察情况记入督察档案,作为通报依据。

办法细化了问责,一是根据节点督察、随机督察、跟踪督察的情况和市联创办日常检查、通报的情况,市联合督察办每周发1次《联合督察工作通报》,被连续通报2次或一个月被累计通报2次的,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并对分管领导诫勉谈话;被连续通报3次或两个月被累计通报4次的,对责任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停职检查或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市主要媒体曝光。二是依据市联创办日常检查、通报和处罚结果,责任单位被发流动黑旗1次或连续被发流动黄旗2次的,对责任单位通报批评,对分管领导诫勉谈话。对连续2次或一月内累计2次被发流动黑旗的责任单位,对单位主要领导诫勉谈话,对分管领导停职检查或给予纪律处分,并在市主要媒体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