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中央纪委监察部获悉,为狠刹元旦春节期间的不正之风,接受广大群众监督,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开设了“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年货节礼”专题,并设置“举报窗口”接受相关举报。
11月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严禁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金融机构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举报受理部门为中央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国务院纠风办),欢迎广大群众通过“举报窗口”对违反上述《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对社会公众的举报,将分情况直接办理或督办、转办,并在期限内答复举报人。 (据人民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