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柏林

很小的时候,父亲就让我描红,庞中华的字,苍劲有力。童年的夜晚,是父亲握着我的手,陪我写下了一个又一个正楷。

后来长大了,不用父亲再手把手教写字,可是学校还是规定我们每天练上一篇,让家长签字。那日我透过窗户听见隔壁孩子的打闹声,急得抖着小笔迅速地写着,有的字描歪了,有的笔画描在了外面。父亲看后说,你的字不安分,以后若做人这样,那还得了?

于是我又不得不规规矩矩一个个重描,然后让父亲签字。父亲的书法相当厉害,让我在同学面前赢足了面子。他一笔下来,便写完了自己的名字,飞龙舞凤,甚是大气。我当时羡慕至极,讨厌楷书的中规中矩,想到如果有天我也能像父亲一样写一手行书就好了。

可是父亲说,女孩子适合写楷书,行书不适合。

我一直记着呢,直到高中,遇见他,我开始学行书。

他的手像一尾灵活的鱼,在纸上欢快地游着。女生都找他写歌词,男生都找他写情书,而我,却找他学书法。

他每天都会写几个行书,让我去临摹,我一个字可以写上好几页,学他的左牵右连,一遍又一遍地写,想着那些都是他笔尖流过的痕迹,心里不禁欢喜。可是不久他就有了女朋友,我就没有再找过他了,他的字龙翔凤舞,而我却怎么也练不好,写得极尽温柔。

后来的日子,我读席慕容,写文章,字迹潦草,似永远在急着奔跑的心,带我的老师对我说,女孩子的字该清秀,你的心太急了。我不屑,依旧那么写。

我感觉除了无规矩的字再无法表达我的心情了,我把张牙舞爪当作行书,我看他和女友勾肩搭背,而我早已经拿汉字去搭第二个字的肩,甚至去搂第三个字的腰了。

高中快毕业的时候,我的心渐渐静下来,老师让我们有闲心的时候多练楷书,字只有清秀,阅卷老师才会喜欢。我也练,一笔一画,练到沉迷。在我的心里,那楷书如一场无望的暗恋,明知不可如行书一般明目张胆地勾肩搭背,却还是,遥遥相望一笔一画过自己的人生。

他在行书里极尽张扬,我在楷书里待字闺中,倚着九宫格,却不敢再回头看一眼,他的张扬吵醒我的忧伤,我一笔一画,不知道高楼被独倚了多少次,不知道天涯被忘断了多少回,只可惜这厢柔情被锁在九宫格里,任月光,也救不出来。

他似一尾鱼,灵活地游动,可我不是他的水。

到了大学后,我便很少再拿起笔,更没有练字的冲动。

后来,工作了,几经波折身心疲惫,父亲反倒又招呼我练字,我说我都这么大了,还练什么字啊,他说写字能定心啊。

我是真的,真的,被俗世乱了心。开始买了字帖,仍和小时候一样,庞中华的字。可是一笔一画,却不再拥有年少的心,反而潸然泪下。是有多不甘啊,不甘这一路走来,就如这楷书一般,心里有说不出的苦,却不敢踢于山门之外,心里有难启齿的爱,却不敢伸过城墙,隔壁是阔别的好友,却不敢牵,只敢,只敢隔着这九宫格,回头张望,把心痛一笔一画地写下,那痛不允许半点马虎。

可是日子还得过,如楷书一样,一笔一画,不敢越雷池半步,认真地往前写,痛也痛得清晰。字与字的距离,笔与笔的排列,这份柔情,又能有几人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