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吴向东)笔者昨日从新县有关部门了解到,新县在落实上级规定的奖励优惠政策同时,结合新农村建设实际,决定县财政每年从农业土地开发资金、价格调节基金和财政预算中拿出专项资金,对认真执行计划生育政策的独生子女家庭、符合政策生育且已落实绝育手术的农村计划生育家庭中,符合奖励办法要求的畜禽养殖、蔬菜种植和沼气建设等计生户予以奖励。

具体奖励办法是:新发展大棚蔬菜连片10亩~20亩的计划生育户奖励3万元、20亩~30亩的计划生育户奖励5万元、30亩以上的计划生育户奖励8万元;新发展畜牧业生猪存栏400头~600头或淮南猪200-300头的计划生育户奖励3万元、生猪存栏600头~1200头或淮南猪300头~500头的计划生育户奖励5万元、生猪存栏1200头以上或淮南猪500头以上的计划生育户奖励9万元,肉牛存栏50头以上的计划生育户奖励1万元、肉羊存栏300只以上的计划生育户奖励1万元、蛋鸡存栏8000只~15000只或肉鸡存栏15000只~25000只的计划生育户奖励2万元;对鸭、鹅等其他家禽存栏5000只以上的计划生育户奖励2万元;对新获得蔬菜无公害产地认定与产品认证的计划生育户各奖励5000元、蔬菜绿色产品认证的计划生育户奖励1万元、蔬菜有机农产品认证和产地标识认证的计划生育户各奖励2万元、新获得畜牧业无公害产地认定的计划生育户每个奖励1万元、无公害畜产品产地与产品一体化认证的计划生育户每个奖励2万元;对新建30立方米以上沼气池且正常发挥作用的计划生育户,每个奖励3000元。

该项奖励程序是种养大户由个人申报,乡镇(区)、县农办和县人口计生委进行核查验收并负责落实奖励。目前已有216个计划生育家庭从中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