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焦点访谈》12月11日报道,河北省河间市黎民居乡政府在让个体户补缴税款时,在原有税款上多加了5000元,当个体户问为什么时,工作人员说“税收任务重,加了5000元,你有意见吗?”于是个体户没有交这笔款,没想到,第二天税款就从1.2万元变成了6万元,到第三天乡政府就要贴封条封他的小作坊。

明眼人一看便知,这是一起典型的“过头税”事件。笔者作为体制内人员,12日就收到河北省国税局的加急文件,文件要求全省国税人员收看节目,并再次强调不收“过头税”。

实际上,“过头税”早已是现行法律明令禁止的。《税收征管法》规定:税务机关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多征、提前征收、或者摊派税款。而且就在今年7月,国税总局局长王军在河北调研时,强调了收取过头税“害人害己害长远”,要求各级税务机关坚决不收“过头税”。可是5个月后,河间一些乡镇竟然冒天下之大不韪。

“过头税”有着复杂的成因。与学校升学率类似,税收任务也是各级政府和税务部门的“指挥棒”。可以说,基层税务机关对当地政府强悍要求完成任务的做法,有苦难言。为了稳增长,很多地方都大肆征收“过头税”,或者征税“空运转”,否则完不成税收计划,会影响官员政绩。

要杜绝此类现象,治标之策是,对于违规官员严厉问责,同时国家层面要取消税收计划编制;治本之策是,重新划分税源,让地方财政有税可收,财权与事权相匹配。(吴睿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