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末岁尾,家乡少数在外不想出力而挣不到钱的“二流子”, 把生财的“门路” 伸向了家乡。他们三两结伙,带着钳子、布袋、车辆等盗窃工具,入室窃走钱物,弄得在家的老人和小孩儿人心惶惶。在外打工经商的人知道自己在外辛辛苦苦打的“燕”, 而被家乡的不法分子拔走了“燕毛”, 心里很不踏实。

笔者近日又闻一消息:某镇有一村民组有18户人家,在家“守摊”的只有18人,18人当中有6位是老人,12人是留守儿童。 盗贼掌握“第一手材料” 后,夜晚不到11时,就对这个村庄进行了“扫荡”。 除对6户有人把守的进行钱物“搜查” 外,对“铁将军” 把门的12户人家也进行了全面“搜查”。 盗窃贼在作案时并伸张:谁喊就打死谁。搞得老人忍气吞声,小孩儿吓破了胆,只有任其偷抢。听说,这夜窃走现金不多,但把不少农户的油、花生、水稻“运”走了不少。据笔者所知,每年到了这个季节,的确遇到不少这样类似的现象。这种侵财性犯罪多发,使得农民没有一点安全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影响和谐社会建设步伐。

安全感是幸福感的重要影响因素,如果连安全就不能得到保障,更谈不上什么幸福感了。因此,笔者认为,当地政府、政法部门应该像白雀园镇那样,做到哪里有危险,哪里就有治安联防小分队,重拳严惩入室盗窃犯罪,从而提升人民群众的民生幸福感。

为此,笔者建言:首先要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公民法制意识。政法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经常到“盲区” 地段开展法制宣传,帮助他们制订防盗窃应急予案,增强广大居民的法律意识,教育他们克服“事不关己、高高挂起” 和“各扫门前雪” 的错误思想,牢固树立为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的意识。同时,将典型案例,利用广播、电视等新闻媒体进行及时报道,促使群众及时报案,积极提供线索,积极协助公安人员破案,从而达到扬正祛邪的目的。

其次公安机关要切实发挥职能部门的作用,严厉打击入室盗窃违法犯罪。公安机关要坚持“什么犯罪突出,就打击什么犯罪;什么治安问题突出,就整治什么问题 ;哪里治安秩序混乱,就重点整治哪里;用什么方式有效,就采取什么方式” 的原则。一是加强治安巡逻,组成治安小分队,切实加强对农村,特别是偏远村落的治安防控,真正形成对犯罪的强大震慑力。二是成立侦查小组,通过各种侦查手段,严惩犯罪分子,重拳打击入室盗窃犯罪,真真切切还农村的一个美丽和安宁。 (邹晓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