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董王超)罗山县人民法院高度重视农民工维权工作,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统一部署,优先安排执行,积极、快速办理涉农案件。日前,该院成功执结一起涉及拖欠农民工劳务报酬案,涉案款项23万余元全部执行到位,有效维护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11月27日下午,罗山县人民法院召开执行款物兑现大会,现场将执行到位的23万余元现金及支票发放给李某等10余位农民工当事人。

2009年6月,李本坤承包河南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水利建筑公司)中标的罗山县九龙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组织当地农民工进行施工。2012年6月工程验收合格后,双方经结算,水利建筑公司尚欠原告工程款21万元未付。催要未果后,李本坤起诉至法院。2013年5月6日,法院判决水利建筑公司限期给付李本坤工程款21万元及利息。后水利建筑公司提出上诉,二审法院判决予以维持,但水利建筑公司仍未支付该款,李本坤遂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由于水利建筑公司拖欠李本坤的工程款,致使李本坤无法支付雇请的农民工工资。第五次“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集中办理”活动开展后,罗山县法院及时成立执行专案小组,前往水利建筑公司的所在地郑州,找到水利建筑公司的相关负责同志,在依法送达有关执行文书的同时,详细讲解国家维护农民权益的有关政策和法院开展集中办理活动的意义和目的,向其释明不尽快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在法律的强大震慑下,水利建筑公司很快将全部案款23万余元汇到了法院指定的账户。至此,该案顺利执结完毕,受到了涉案农民工的一致赞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