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对韩磊、李明故意杀人、窝藏上诉一案进行二审宣判,终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9月25日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法院以犯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磊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与其前罪尚未执行完毕的剥夺政治权利七年两个月零十天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新华社记者 公磊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