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张方志 实习生 简文发)昨日上午,记者在湖东大道和鸡公山大街交叉口的红绿灯处看见,一位男子用扁担挑着几只鸭子向过往行人和车辆兜售,该男子对记者说,他所卖的鸭子是天然野鸭。
卖鸭子的男子肩上挑着一根扁担,扁担两头分别系着两只和一只鸭子。除了扁担上挂着的鸭子,男子手中还另外提着一只鸭子,这只鸭子和扁担上的三只鸭子一样,都被绳索拴住嘴巴,吊在空中。为了吸引过往行人和车辆的注意,只见该男子不断地将手中提着的鸭子甩向空中,由于嘴巴被拴住,被甩向空中的鸭子发不出任何叫声,只能不停地扇动着翅膀。
看见有人如此叫卖鸭子,不少市民纷纷驻足观看。看见有人上前围观,男子赶紧向众人推销:“这是从河里打上来的野鸭,好吃得很,80元一只。”细听其言语,记者感觉男子并不是我市本地口音。在此期间,看着男子不断地以甩向空中的方法折磨鸭子,一位老者上前制止说:“拴住嘴巴吊着,这太残忍了,你就不能让它们好过点!”面对老者的指责,男子扭脸不予回答。
虽然上前询问的市民很多,但是却没有一个人真正掏钱购买。“80元一只,太贵了。”一位市民说。“他说这是野鸭,但不一定是真的,真的野鸭上哪抓去?而且,野鸭好像是保护动物,不让卖的。”几位围观的市民如是说。
据了解,野鸭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按照《野生动物保护法》的相关规定,不是驯养繁殖的野鸭不得在市场上出售,能够出售的是野鸭的第三代或者第四代,即野鸭子驯化后的后代,即便是这样,这些三代四代鸭也要办理相关许可证明才能上市销售。因此,倘若该男子贩卖的是真正的野鸭,那么他就已经违犯了相关法律。如果这些鸭子属于野鸭的第三代或第四代鸭,该男子没有相关许可证明,那么他的行为也是违法的。
巧合的是,离开男子之后,记者在路过民桥的时候,在桥下方的滨河南路上又看到另外一个男子同样挑着几只鸭子在向过往行人叫卖,其叫卖的方法和第一个男子一模一样。如此相似的情景,实在让人不得不对“野鸭”的真实性产生怀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