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过一个多月,传统佳节元旦、春节就要到了。21日,中央纪委下发《关于严禁元旦春节期间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等年货节礼的通知》,要求禁用公款购买年货。

中纪委在通知中称,元旦、春节将至,遵照中央指示,要继续落实好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反对“四风”。节日期间,公款赠送节礼现象普遍,不正之风易发多发,广大群众反映强烈。

中纪委要求,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国有企事业单位和金融机构,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烟花爆竹、烟酒、花卉、食品等年货节礼(慰问困难群众职工不在此限)。严肃财经纪律,强化审计监督,相关费用不准转嫁摊派,一律不予公款报销。

中纪委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执纪监督,对违纪行为快查快办,严格责任追究,及时通报曝光。

此前,中纪委相继在节假日来临前,推出“国庆纠风”“中秋严禁送月饼”等规定,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肃责任追究,曝光典型案例。

“将重要时间节点连成线,抓完中秋、国庆,再抓元旦、春节,一抓到底,久久为功。”中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主任许传智表示,中纪委已公开举报电话,开通网络举报,欢迎广大群众进行监督,坚决刹住元旦、春节公款吃喝送礼等不正之风。

(据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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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节前五次禁令内容

8月21日

新华社报道称,中央纪委常委会召开会议,传达中央关于反对“四风”要持之以恒的重要批示精神。

9月3日

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在中秋和国庆期间,严禁用公款送月饼送节礼;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用公款安排旅游、健身和高消费娱乐活动,严禁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和滥发津贴、补贴、奖金、实物,坚决刹住“两节”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

9月6日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纪委书记王岐山到天津调研,提出要抓住中秋、国庆重要节点,刹住公款送月饼送节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

9月13日

中纪委公布两节期间公款送礼吃喝等举报电话(12388),要求广大群众参与监督,对各级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和党员领导干部在中秋、国庆期间违反通知要求的行为进行如实举报。

9月16日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发出公告,欢迎举报两节期间公款送礼、公款吃喝等不正之风。

公告重申了9月3日中共中央纪委和中央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发出的《关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刹住中秋国庆期间公款送礼等不正之风的通知》内容,要求坚决刹住用公款送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和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 (据《法制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