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戴启坤)网购已成为时下人们购物的重要方式,张某瞅准这一商机,从市场上购进大批假名牌服装,在网上大肆出售,受到法律的严惩。11月20日,光山县人民法院以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并处罚金5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2年8月至2013年3月25日,被告人张某从广州购进18万元左右的假冒“BURBERRY”(博柏利)国际品牌服装,在网上进行非法销售,2013年3月26日公安机关在其出租房当场依法扣押假冒“博柏利”袄子25件、羊毛衫35件、西服8件、夹克272件、衬衫1456件、T恤653件。后经博柏利有限公司授权博柏利(上海)贸易有限公司鉴定,所扣押商品均为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经光山县价格认证中心价格评估,所扣押的未销售假冒“博柏利”服装合计价值402614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以营利为目的,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尚未销售商品的金额达402614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张某意欲销售的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未销售即被查获,系犯罪未遂。其到案后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主动退赃、缴纳罚金,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根据张某犯罪的事实、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悔罪表现,法院认为对其宣告缓刑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对其所居住的社区亦无重大不良影响,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