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贵港警察枪杀孕妇案持续引发关注,当地政府曾提出赔偿70多万元,但未获家属同意。有公众质疑,醉酒警察杀人凭什么由政府埋单赔偿?与此同时,湖南岳阳弑童案也进入了赔偿程序,每位遇难儿童的家庭将获10万元抚恤金。

两起发生在不同地域、性质也完全不同的案件,却有一个明显共同点,即当地政府均积极地代犯罪嫌疑人进行民事赔偿。岳阳方面“政府先付6万元,埋掉小孩尸体后再付4万元。”贵港方面更是愿意代赔70多万元。应该说,政府积极参与赔偿,对死者及其家属而言,算是一种安慰。

然而这两起案件中,政府积极代赔的高姿态背后,也闪现着一些让人难以接受的细节。贵港案中,既然是商议赔偿,政府却又不让家属“再单独找律师”,等于迫使家属无条件接受政府的方案;岳阳案中,政府表示“这是一次性善后处理意见”,并警告“以后不得再找任何单位和个人麻烦”,对死者家属的正当权利诉求同样缺乏尊重。

可以看到,凡是地方政府急急忙忙代为赔偿的案件,无一例外都是引起全国关注的大案。满国风雨之下,地方政府急于抹平事态。代赔几乎成为地方政府在处置公共案件时的膝跳反应。

“代赔式善后”,貌似积极,其实消极。其本质,还是“维稳式善后”。告别这种投机功利的善后模式,地方政府的维稳思路需要做根本性转变。

(喻意 教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