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加强机动车维修人员管理,提高机动车维修从业人员整体素质,促进我市机动车维修行业健康发展,市运管局从10月29日起分两批对全市一、二、三类维修企业维修人员进行培训,培训考试合格者颁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维修技术人员从业资格证。图为机动车维修人员正在接受培训。

本报记者 张方志

通讯员 李昌猛

夏卫平 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