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记者 吴 楠)打开电视,很多市民经常会为了大段关于“塑性”“增高”还有销售手机、金饰等物品的广告短片头疼不已,这些广告多用“叫卖式”的夸张配音,通过抬高语调和夸张的动作来宣传自己的产品,并且为了强化受众重复播放,让人听起来十分厌烦。
厌烦还是小事儿,关键是有些市民因为这些夸张式的宣传广告而上当受骗。市民汪先生就曾吃了其中的苦,去年“十一”期间,汪先生在家看电视时,被新疆兵团卫视播出的一则叫卖手机的广告吸引,于是花200元钱买了一部手机,没想到寄过来的却是假的玩具手机。发现受骗后,汪先生曾多次联系电视广告中留下的售后热线,却始终无法解决问题,最终只能自认倒霉、不了了之。
近日,记者了解到,针对这一问题,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于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卫视频道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规定,自2014年1月1日起,各卫视频道每天18时至24时,不得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其他时段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时,必须严格执行相关具体规定,不得使用主持人作宣传,不得使用“叫卖式”夸张配音、语调、动作等作宣传,不得使用“矫形”“塑形”“透脂”“甩脂”等宣传或变相宣传丰胸、减肥产品,每天每小时播出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1条(次),每条不得超过3分钟,每天播出同一款产品或同一内容的电视购物短片广告不得超过3次。对存在违规问题的,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限期整改、警告、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直至暂停商业广告播出等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向社会公开曝光。
记者采访了解到,很多市民都非常厌恶这些“狂轰滥炸”式的电视购物广告短片,有不少广告内容夸大其词,能将“芝麻吹成西瓜”。对于广电总局出台的这项政策,大部分市民举手赞同,重复的播出方式甚至有不少人要求直接禁播,大呼“又臭又长又烂到无以复加的电视购物广告早该滚出电视界了”。
“就得给电视购物广告上个‘紧箍咒’,每天打开电视,都能看到减肥、塑形的广告,而且有的能播上五六分钟,烦死人!我担心有些夸张的广告台词很可能会对看电视的孩子造成不好的影响。”对于广电总局出台的这项政策,市民任女士赞成地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