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胡冬明)笔者昨日从新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为落实上级法院人民陪审工作会议精神,新县人民法院计划在11月召开的县人大常委会上,增选人民陪审员65名,确保人民陪审员数量不低于法官人数的3倍。
新县人民法院院长郑镇林介绍,为了保证此次增选工作质量与效率,该院制订了详细的选任人民陪审员工作程序,并向社会公告人民陪审员名额、选任条件、程序等相关事宜。郑镇林表示,此次人民陪审员增选工作,新县人民法院将遵循公开、公正、公平、自愿的原则,选拔品行良好、公道正派、善于做群众工作的公民担任人民陪审员,同时按照省高院下发的《通知》要求,从审判工作需要出发,选任一部分工人、农民、进城务工人员、退伍军人、社区居民等群体的公民来担任人民陪审员,使人民陪审员队伍具有代表性,充分发挥人民陪审员特有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