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孔晶晶)家住农村,今年65岁的王富贵(化名)听说用罂粟作为药方可以治好自己常年所患疾病,便置法律于身外在自家菜地里种了几百株罂粟,本以为神不知鬼不觉不会被人发现,可最终还是被人发现了。10月22日,罗山县人民法院以被告人王富贵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管制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
2013年2月,家住罗山县周党镇周余村的王富贵获得了一个治疗自身疾病的迷信偏方,但是偏方需要罂粟作为药引子,王富贵为了治病,便在自家菜地里种了罂粟。2013年6月17日,罗山县公安局缉毒大队对王富贵非法种植的罂粟进行了铲除。经现场勘查,王富贵非法种植罂粟717株。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王富贵非法种植罂粟717株,数量较大,其行为构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被告人到案后认罪态度较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法院遂作出上述判决。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五十一条
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的,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一)种植罂粟500株以上不满3000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三)抗拒铲除的。
非法种植罂粟3000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非法种植罂粟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可以免除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