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方志淮 李 忠)为节约诉讼资源,减少当事人诉累,日前,潢川县人民法院谈店法庭根据新修订的民诉法,适时起用小额诉讼程序,圆满审结两起小额诉讼案件。

张某、万某与赵某系朋友关系,2012年7月,赵某以养猪购买饲料资金周转困难为由,向张某赊购猪饲料计欠款11000元、向万某借现金10000元。后经张某、万某多次催要,赵某均以暂无能力偿还为由未予偿还。无奈之下,张某、万某诉讼法院,要求赵某尽快还款。案件受理后,法庭经审查,认为两起案件所争议的标的额符合民诉法162条规定,且债权债务关系明确,案情简单,于是决定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庭审中,被告赵某称欠两原告款是事实,但因目前资金周转困难,无法及时给付,希望能给其一定期限。根据双方当事人的意见,审判人员发挥案件审理的主导作用,及时耐心细致地做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最终当庭兑现欠款。至此,两起案件以原告撤诉圆满结案。双方当事人对法庭工作均表示满意和赞扬。

这是潢川县人民法院谈店法庭首起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审理的案件,该案的顺利审结也为今后能更好更多地适用小额诉讼程序化解简单民事纠纷,作出了有益的尝试和探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