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阳消息(蔡 丽 张 俊)八月份以来,潢川县对县内315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及其教学点进行食品安全“拉网式”检查,并督促各学校及教学点建立了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截至目前,该县已全部落实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
据悉,这一制度确定校长为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食品安全负总责,为规范化监管提供了制度保障;同时,各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点还明确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的监督管理、人员管理、食品采购、加工、留样等方面作出了明确规定和要求。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导致学校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发生事故以后迟报、漏报、瞒报的,将追究校长及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自建立学校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以来,潢川县各中小学校、幼儿园未发生一例校园食品安全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