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13日消息:中共中央纪委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开展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的通知》及《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实施方案》,标志着中央纪委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第二阶段清理工作正式启动。

第二阶段清理工作自2013年10月开始,到2014年6月结束。列入清理范围的是:新中国成立后至1978年,中央纪委(中央监委)起草或者牵头起草、以中共中央或者中共中央办公厅文件形式发布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央纪委(中央监委)制定或者牵头制定的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是做好纪检监察法规制度立、改、废工作的基础,对于全面准确摸清法规制度底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具有重要意义。 (据新华网)